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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一村民私藏6支火药枪被刑拘 “剿枪”行动举报者最高奖5万元 村民私藏火药枪

达州晚报 2015-07-08 13:20 大字

[摘要]村民私藏火药枪

民警在日常走访中得知,康某某私藏有4支火药枪,遂采取果断措施,把正在山上干活的康某某通知回家,依法对康某某的住宅进行全面检查,在其家门后查获火枪4支。

民警对非法持有枪支的康某某审讯时,围绕枪支来源,康某某称有3支是已故老丈人留下的,另外3支枪是借来的。“还有两支没搜到?”民警立即再次对康某某家进行搜索,在其厨房里搜到两支火药枪。

目前,康某某(男,45岁)已被刑事拘留,枪支已被依法收缴。

发现涉枪赶快举报

今年5月以来,四川省先后发生了德阳“5·27”犯罪嫌疑人持枪拒捕案、眉山“6·23”持枪聚众斗殴等案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6日,四川省公安厅发布通告,自6月至11月,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打击整治枪患“剿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持枪暴力犯罪、非法制造、贩卖枪支,根据通告,凡在今年7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非法持有枪弹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月缴枪或可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非法持有一支火药枪,或一支猎枪,或一枚手榴弹,或两支气枪,就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收缴制式枪支、仿制式枪支、火药枪、猎枪、气枪等;按照《枪支管理法》,也禁止制造、***;按照公安部规定,彩弹枪也要纳入枪支管理。对于拒不主动上缴非法枪支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打击。

举报有功最高奖5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建立了多渠道的有奖举报制度,群众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110举报,也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箱以及通过手机向四川公安微博、微信举报。公安机关会做好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按照规定,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200元至5万元奖励。窝藏、包庇涉枪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任显荣 本报记者 向也)

近日,万源市柳黄乡康某某被举报私藏火药枪、火枪,警方依法在其家中搜查出4支火枪、2支火药枪,目前康某某已被刑拘。

6日,省公安厅发布通告,从今年6月至11月,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打击整治枪患“剿枪”专项行动,举报者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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