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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档案年龄有误 更改“无门”? 部门:以参保前档案原始材料为准

达州晚报 2014-12-12 13:51 大字

[摘要]部门:以参保前档案原始材料为准

“我的社保档案年龄有误,现在凭公安部门更改的真实年龄到社保局去咨询,对方竟称无法办理,成了我的‘心病\’!”昨日,家住万源市太平镇毛坝子村的张女士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

事件缘由

据张女士介绍,2009年,该村组统一购买社保,在买社保时才发现其户口簿上的年龄是1976年2月16日,她自己真实年龄却是1970年2月16日。事后,通过查找原因,系1998年人口普查时登记错了,自己当时正在外地打工。

张女士说,为了抓住机会能统一购买社保,当时到公安部门更改年龄已来不及了,只好将错就错先统一办理了社保,一次性购买了15年,后又续交了3年。2012年,她凭原始依据在公安部门更改了年龄。

当张女士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手续到万源市社保局大厅窗口去咨询,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以“办的时间为准,不能更改”。之后,她又去了几次,仍是无功而返。

“这相隔悬殊6岁,若更改不过来,就会推迟6年才能领到退休工资,这让我的损失太大了!”张女士忧心忡忡地说。

帮办跑腿

社保档案年龄出现差错究竟可不可以更改?昨日下午,帮办记者就此联系了万源市社保局,该局向副局长接受帮办记者采访时解释称,以参保前档案原始材料为准,之后材料不予认可。

同时,向副局长表示,根据社保有关规定,参保人的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出现不一致时,以档案年龄为准。对此,当事人张女士的这个情况他们的窗口工作人员的确不能办理。

最后,向副局长提醒想要参保的人员,若自己的身份证年龄一旦出现差错,正确的方法应是凭原始依据先在公安机关更改年龄后再参保。这样,才能确保参保人避免损失。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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