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捕 万源民警代为抚养孩子12年 12年前,万源一女子因故意杀人被捕入狱,留下一个4个月大的婴儿无人照看;12年后,这个孩子在万源市看守所民警陈维平一家爱的
[摘要]12年前,万源一女子因故意杀人被捕入狱,留下一个4个月大的婴儿无人照看;12年后,这个孩子在万源市看守所民警陈维平一家爱的呵护下,笑容灿烂,生活得开开心心。
12年,4380天,105120个小时,6307200分钟,378432000秒……上千个日日夜夜里,这个名叫陈一(化名)的孩子,在陈维平家里哭笑、打闹并健康成长。陈维平夫妇视孩子如己出,他们的儿女也视他为亲弟弟。
先照看后正式收养
当年,陈一的母亲因故意杀人被捕入狱时,陈一的父亲已经去世。陈一的母亲犯案后,一家人对其痛恨不已,都不愿意抚养她的孩子。孩子才4个月大,一天哭闹不停,对于办案民警来说,这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看守所民警陈维平的家离看守所非常近,办案民警就委托他来照看这个孩子。这一照看,就是12年。
“孩子还没出生就死了父亲”、“孩子母亲杀人被抓了……”领养这个孩子后,街坊邻居都不太理解,但陈维平当时没有犹豫,“孩子太可怜了,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饿死。”
陈一3岁时,陈维平和家人准备把他送到陈一父亲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但对方不接手。陈一快5岁时,其母亲收到了被判无期的判决书。此时,陈一面临上学问题,大家开始重新考虑孩子的去向,打算将他送往福利院进行抚养,而福利院称不符合条件。陈维平一家此时和孩子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毅然决定将陈一正式收养,民政部门还为其办理了低保。
对待孩子胜过亲生
12年间,陈一与陈维平一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陈一以“爸妈”称呼陈维平夫妇,称呼他们的儿女为哥哥姐姐。
家里原本只有陈维平一个人有工作,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为了帮助丈夫分担压力,陈维平的妻子经营起了小卖部,卖点杂货,还在家里喂了几头猪,维持家里的生计。“那段时间真的很恼火”,陈维平说,尽管家里日子过得紧张,但还是没有亏欠孩子。家里小卖部的东西,陈一可以随便吃。“你看现在好胖了嘛。”陈维平说,自己还是太宠他了。他知道陈一最喜欢吃辣,每次出去吃酒席,家里人谁都不带,他只把陈一带上。
陈一5岁时,有天半夜突然哭起来,闹着要吃枇杷,“这孩子,只要想吃什么,没吃着就一直哭闹。”陈维平说,这可急坏了他们一家,大半夜的根本买不到枇杷。当时,拘留所院坝里有一棵枇杷树,虽然还没熟,陈维平还是想办法联系上拘留所值夜班的同事,给陈一摘了一串,这下才安抚住了小家伙。
现在陈维平的大儿子和女儿都已经参加了工作,家里的条件也开始好了起来。“他们三兄妹感情一直很好”,陈维平的妻子告诉记者,上一周哥哥还带着陈一去了龙潭河漂流。哥哥读大学的时候,每个月只有六七百块的生活费,他还给陈一买了一个300块钱的遥控飞机,把弟弟带到成都玩了一圈,那也是陈一第一次走出万源。而现在,姐姐也工作了,平时经常给弟弟买衣服和鞋子。
12年前,4个月大的陈一只有七八斤,面黄肌瘦;而今,12岁的陈一已经80多斤,聪明可爱,活泼开朗。12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陈一在大家的关心爱护下正慢慢长大。陈维平说,如果陈一的母亲能够获得减刑,等她出狱后,孩子的去留由他自己决定,“现在,我们能做的就只有尽心把孩子抚养成人,帮助他成家立业。”
(宋国英 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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