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含量”不达标 竣工验收难上难 ——达州市住建系统切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摘要]——达州市住建系统切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绿色浪潮风起云涌,绿色建筑闪耀巴渠。近年来,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夯实绿色建筑基础、培育绿色建筑主体、扩大绿色建筑领域、营造绿色建筑环境、规范绿色建筑标准、强化绿色建筑责任,切实推动绿色建筑行动有声有色开展、扎扎实实推进,为“美丽达州”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只要认识到位,就能抓出成效。为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再上新台阶,市住建局决定9月中旬开办三期绿色建筑设计培训班,专家、教授讲授绿色建筑基本知识、绿色建筑政策标准体系、绿色建筑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筑案例等,“学生”包括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和科(股)长;勘察设计、审图机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质安部门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监理企业总监和所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厂家;施工企业、房产开发企业法人代表和所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只要调动了最活跃的因素,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达州的绿色建筑行动一定会像春风吹拂广阔的巴渠大地,结出丰硕的绿色果实。
落实“联动”机制
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完成目标绩效管理,市住建局打出了“组合拳”,并决定从2014年下半年起,开展新建建筑绿色设计行动。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工作,逢会必讲,多次强调:严格监督检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高耗能建筑等行为。
编制实施方案
目前,达州市既有建筑总面积约3600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约15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能耗高,未进行建筑节能设计,需要进行改造的约2500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达1000万平方米。近两年市本级新增建筑面积约170万㎡(含居住面积、公共建筑)、建筑节能基本按照节能65%设计。
“十二五”建筑节能必须达到节能要求。城镇新建住宅全面推行节能65%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实行节能65%设计标准。达州市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城市必须达到95%、农村必须达到50%。为了实现“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总体目标,市住建局精心编制了实施方案,细化了具体措施:从今年7月起,达州市行政区内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009-2012,按照DBJ51/T009-2012标准一星级(★)设计;加快城市新区开展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力争在2015年完成市本级规划。
落实配套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认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办公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
3、加大惩处力度,实行问责制度。绿色建筑是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对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问责制度。
4、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带头作用。
5、加强城市规划。积极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充分考虑绿色建筑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布局、形态、朝向等要素。体现建筑“四节”需要,符合健康、卫生、通风采光要求。
6、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设计。达州市对绿色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住建局2014年6月已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7、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监督检查。对绿色建筑施工过程监督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工程违法违规由市城建监察支队进行监督处罚。
8、抓好墙体材料、外墙绿色保温材料入场关。对所有绿色建筑节能材料按照国家、省的要求,进入工地必须实行备案制。
9、抓好竣工阶段的专项验收。
量化目标任务
建筑能耗“十二五”期间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6.5%(2011年下降为0.49吨/万元,2012年下降为0.473吨/万元,2013年下降为0.457吨/万元,2014年下降为0.441吨/万元,2015年下降为0.425吨/万元)。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把绿色建筑工作摆在首位,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完成2015年达州市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完成20万平方米;达川区15万平方米、大竹县15万平方米、渠县15万平方米、宣汉县15万平方米;通川区5万平方米、经开区5万平方米、开江县5万平方米、万源市5万平方米;新建工程的高强钢筋使用率达65%以上,新型材料使用率达80%以上。
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对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严格审查,对不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一律不予通过。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工作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现降低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落实“四新”要求
制定重点推广目录
近年来,为了构建以绿色、生态、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建筑体系,建设美丽达州,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达州市住建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为指导达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简称“四新”)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加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设计、施工使用材料质量的源头管理,加快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传统材料、技术、产品和设备,引导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提供绿色建筑必备材料、技术、产品和设备,市住建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后制定了《2014年达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使用新材料技术产品设备重点推广目录》。
《推广目录》共八大类33项(达州市辖区现有新型材料目录共18家)。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推广目录》的适用条件及范围选用,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推广目录》组织研发生产与供应。《推广目录》同时纳入绿色建筑和节能设计审查内容以及墙改与绿色建筑专项基金管理,发改委对发展绿色建材项目优先立项批复,财政部门应当为绿色建材企业提供必要的研发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
市住建局强调,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凡未列入国家、省、市推广使用的材料目录,一律不允许使用和设计。新建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低于80%的建设单位,一律不准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开展自查“摸脉”
强化八项整改措施
接到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的通知》后,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各县(市、区)住建局、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转发了省厅《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认真组织、认真自查,找出差距,强化措施,迎头赶上。
市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深入各县(市、区),查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后,又冒着酷暑到施工现场对照查看:一是勘察设计质量和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勘察设计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质量责任落实情况;二是自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对勘察设计环节应当遵守的标准规范是否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三是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今年上半年,达州市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审查项目共58项,专项检查了勘察设计21个、施工图审查21个,包括本级市(皂角垭社区安置房、蓝润·十年城)、达川区(上观南城2#、8#楼)、通川区(世纪泓瑞小区、市国土局北外张家坝土地整理拆迁安置房2#楼、江湾城一期92#楼)、万源市(鼎源.帝标大厦、龙腾锦城)、大竹县(龙凯学府5#、6#楼、东湖国际温泉城、荷兰映象)、宣汉县(鑫世纪公园城1#楼、三星花园)、渠县(科华·西城公馆2#楼、云满庭、急救中心大楼)、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标准花厂房建设项目车间五、梨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楼、峨城大道二期)。
部分县(市、区)没有进行施工图初步设计审查,存在程序颠倒违规建设。设计水平低,质量不高,有的在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只有节能专篇,无节能计算书。使用新型材料设计不多,外墙保温材料选型错误,节能标识门窗还没有大量应用。审图机构不履职尽责,审查内容不全,漏审现象严重;把关不严,没有真正按照审查规定执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审查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专家和县市区住建局领导、职能股室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责成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落实措施。
一是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通知精神,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能满足后续的使用要求。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责成勘察设计单位立即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二是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管力度,保证施工图审查质量,减少漏审、错审等情况的发生。凡重新审查的施工图必须重新加盖审查印章,报主管部门重新备案。没有回复意见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备案。
三是加大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加强勘察设计文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管理。
四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加强现场服务,所有工程现场勘察设计服务必须是原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人员。
五是加强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严格按照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把好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审查关和全面执行市住建发(2014)37号文件要求。
六是加强勘察设计人员和审图人员对有关技术标准的培训。外出参加学习,使他们能够全面、正确的理解和贯彻有关技术标准,特别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机构必须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公司注册人员定岗、定员、定责。
七是进一步推动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将单位、个人的违规行为、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载入数据库。
八是严把材料进场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推广的材料,没有备案的新型材料设计单位不得设计,工地不准进场。同时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材料送检,经检测合格才能进入工地使用。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实行材料备案,确保材料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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