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雷霆·扫赖”行动 渠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到位金额1350余万元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通讯员 张渊)2月7日,记者从渠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1月21日至29日开展的“雷霆·扫赖”集中执行行动取得新战果,集中办理和执结了一批案件,惩戒了一批失信人员,集中发放了一批执行案款。期间,共立案75件、执结67件,执行到位金额1350余万元(含以物抵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612.82万元。
行动中,渠县人民法院围绕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和切入点,重点执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逃避法院执行的“老赖”雷霆亮剑。
集中督办一批民生案件。聚焦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劳动报酬案件,拖欠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七类重点民生案件,院长督办3件典型案件如期办结,执行局局长、副局长分级督办案件15件。
集中惩戒一批失信人员。集中曝光拒绝履行执行义务、达成和解不如期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85件次,在辖区张贴《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拟拘留人员到案的通告》50份,在法院“官微”及省、市、县网络媒体同步扩大曝光范围,引导人民群众主动甄别“老赖”、共建诚信环境。期间,依法拘留2人、拘传44人,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主动配合执行。
集中执结一批重点案件。借助春节返乡高峰,集中全院力量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回应群众“急、难愁、盼”诉求。21日至29日立案75件、执结67件,查控不动产15套、车辆10台,执行到位金额1350余万元(含以物抵债)。同时,规范执行程序,为每名执行干警印制《执行案件流程时间节点》提示卡,提高30余个执行节点的办理质效,促进小标的额案件基本在两个月内结案。
集中发放一批执行案款。有针对性地逐案制定执行方案,采取各种有效强制措施,全力确保了一批涉民生案件案款在春节前执行到位、兑付到位,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集中执行行动期间,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发放执行案款612.82万元,其中按照“一案一账号”要求经银行转账支付408.82万元,向当事人直接交付案款204万元。
集中开展执行宣传。以“执行信息公开网”使用宣传为重点,在城镇社区发放宣传卡2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0余张,引导群众增强执行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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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渠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