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传销组织涉恶集团犯罪案 6000公里执行路上的艰辛和感动

达州晚报 2021-02-02 09:31 大字

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坪位村执行现场

近期,全省首例传销组织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周廷字为首的恶势力传销集团犯罪案成功执结。执行干警历经17个昼夜,行程6000余公里,深入到14名被执行人户籍地,走访、执调50多个单位,探访50多名被执行人家属,成功执行罚金3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达90%。

该案执行阶段,渠县人民法院成立了由副院长邓荣任组长的执行攻坚小组,小组多次召开研讨会,全面梳理、精心研讨案件,制定执行方案,确定办理时限。2020年11月,6名骨干执行干警、法警组成“黑财清底万里行”行动组,奔赴贵州、云南、广西、甘肃,开启“万里执行”。

前情提要:

2020年8月30日上午,渠县人民法院对周廷字等35名被告人被指控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信用卡诈骗罪、妨害公务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首要分子周廷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6万元;其余涉案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被告人周廷字在陕西省商洛市加入名为“广州天翊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推销化妆品的名义(实际无化妆产品),通过层层发展下线收取会员费的形式,骗取财物。2016年3月,周廷字因“成绩”突出,晋升为公司“经理”层级,便开始笼络人员、壮大自己的团伙。

2017年9月,该传销组织被商洛市公安局查处后,周廷字纠集下线石明权(已另案判刑)等人转移至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勉县继续从事传销活动,逐步形成以周廷字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詹兴强、付小玉、李荣庆、蒙露、伍松、陆琴(已另案判刑)、石明权为重要成员,以被告人段国祥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其成员借助互联网,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以网恋、旅游、招工、介绍工作等为由将被害人骗至组织窝点后,通过成套“洗脑”手法,在实际无产品的情况下,欺骗或胁迫被害人缴纳2900元购买化妆品,每发展一名新“朋友”,返利325-350元,先后参加该传销组织的人员共计180余人。

为迅速敛财,该犯罪集团相继在陕西省商洛市、城固县、勉县,四川省渠县、大竹县、宣汉县、邻水县、蓬安县、西充县等地,以多种方式非法获得“入会费”120万余元。期间,组织成员在首要分子、重要成员的授意下,在两省多地对113名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另实施抢劫、抢夺、信用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共6起,非法获利8万余元,被害人遍布云南、贵州等十余个省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廷字伙同詹兴强、付小玉、李荣庆、蒙露、伍松纠集段国祥等组织成员长期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较大规模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结构严密、层级分明、规约明确,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及组织成员较为固定。被害人涉及地域广、人数多,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啼笑皆非 行动组被当成传销人员

有人戏称执行法官都有“四千万”: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难万险、千辛万苦。这“四千万”用来形容此次“黑财清底万里行”十分贴切。

“我们一路从羽绒服换到短袖再换回羽绒服,带的衣服根本应对不了气温变化。”行动组组长、执行法官段山川这样感慨。

“有几个被执行人的老家在大山深处,山路无数个弯无数个拐,很考验驾驶员的技术,坐车的人一路被甩得头昏脑胀。”行动组成员魏家全介绍道。

行动组经历了不同省份的巨大温差,不顾周车劳顿,一天开车十几个小时,一路吃面包、喝矿泉水,把有效时间都用在赶路和执行工作中。连续几天四五点钟起床,赶赴偏远山村寻访执行线索。

执行中,行动组也遇到了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麻烦事——在被执行人曹某的家乡江安县江安镇太阳村,行动组被曹某家人误以为是传销组织成员而报警;在被执行人付某玉家乡甘肃省庆阳市宁县良平镇新庄村,被执行人家属质疑行动组人员的身份,约在派出所见面。

行动组由贵州省驱车1300多公里前往甘肃省时,途经达州,面对近在咫尺的家乡,已在外奔波15天的干警们毅然放弃回家修整的机会,纷纷表示“不走完最后一站绝不回家”。

温暖感动 在红河被邀请参加婚礼

到不熟悉的异省异乡开展工作,仅凭行动组的力量去查找被执行人、查财找物远远不够,环境陌生以及被执行人亲属可能潜在的不良情绪都要充分考虑,再加上本案被执行人家属多为少数民族,语言沟通有很大障碍,此时,来自当地法院的支持与帮助就显得尤为重要。

云南省文山市法院执行局谭兴向局长亲自带领行动组前往喜古乡;贵州省纳雍县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雷嘉特地选派少数民族(与被执行人同一民族)的法警小周和小刘带领行动组前往村庄并进行翻译、参与沟通;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执行局选派被执行人所在村庄驻村帮扶干部干警小周协助工作;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行动组被邀请参加执行局干警的婚礼,在婚礼上巧遇被执行人亲戚,从而有效推进了办案进度……

一路走来,行动组得到的帮助太多太多,行动结束后,渠县法院执行局为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人民法院等11家法院送去感谢信,聊表谢意。

意外收获 帮被执行人找到失散亲人

执行过程中,行动组还意外帮助被执行人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在被执行人曹某的家乡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太阳村,行动组通过村委会了解到,曹某的母亲生下一对儿女后,因家中贫困且曹父患癌,便带着女儿离开了家乡,多年来杳无音讯。行动组通过种种方式,联系到曹某的母亲和姐姐,她们在电话那头为曹某的犯罪行为痛哭不止,自愿代缴罚金,并表示将去监狱探望曹某,帮助他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渠县法院力争在每一次执行中展现良好的法官形象,让每一次执行都能成为一节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宣传课。本案被执行人家乡村民法制意识较为淡薄,行动组在执行的同时,不忘采取口头宣讲、分发传单等方式进行普法教育,做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020年,渠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10件,执结1793件,执结率99.06%,执行到位标的(含以物抵债)2.48亿元,办理外地法院事项委托828件。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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