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部分垮塌就不能房地一体确权? 部门:与户籍无关,必须符合5个条件

达州晚报 2020-11-12 18:22 大字

“我老家正在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但是我家的老屋没在测量之列……”11月11日,从渠县报恩乡全胜村5组迁到重庆居住多年的胡志国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希望“丁山帮办”栏目记者帮他了解原因。

胡志国告诉记者,多年前,他和家人的户口迁到重庆后,位于全胜村“胡家沟”(小地名)的老屋从此没人居住。前不久,他听说全胜村正在进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一旦房屋测量数据上报审批通过,房屋主人便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然而,他家的老屋因没人居住已经部分垮塌,相关工作人员也就没有对其测量,这让他感到疑惑,并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求助解惑。

记者联系渠县自然资源局采访时,被告知联系负责“房地一体”项目第二标段的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访。随后,该公司黄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与户口是否迁移没有关系,但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应具备5个普遍性条件:应具有永久性上盖;应有围护结构;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层高2.2米以上(含2.2米);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凡已垮塌和半垮塌的房屋不具备登记颁证的基本条件。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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