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 模仿主要领导笔迹签字受处分

达州晚报 2019-07-19 09:54 大字

本报讯 “唐乡长,这是云峰社区杨某丁一家三户人修房的审批表,现在他们都修得差不多了,但是前期没有手续,现在来补办,麻烦你签一下字。”

没有审核,也没有询问更多问题,渠县河东乡副乡长唐平在三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报审批表》上“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意见栏”签写上了“同意新建”的意见,同时模仿乡党委书记代某某的笔迹在审批人处签名。

按照渠县住建局相关文件规定,乡镇规划区外农房散建许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2015年2月,拿着加盖了乡政府公章的审批表到县住建局政务服务窗口,杨某丁拿到了县住建局代制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面积分别为杨某丁120平方米,其母亲70平方米,其女儿80平方米。然而,早在2014年农历9月,杨某丁的母亲就已经去世。

2018年11月,接到群众的举报后,省委巡视组迅速将该违纪线索移交渠县纪委监委。

“你为什么不签你的名字?”

“因为是补办手续,我当时认为时任乡长是代某某,盖乡政府的公章应该乡长代某某签字,我就签上了代某某的名字。”

“你在签字时,是否给代某某汇报此事?”

“没有。”

……

收到线索,渠县纪委监委立即对唐平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审理发现,唐平在杨某丁等人补办乡村建设规划手续时,未认真审核,模仿主要领导签名审批,造成在有人已去世的情况下仍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失职,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工作纪律。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1月,唐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为整顿解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渠县2019年持续深化“廉洁大教育·作风大整顿”活动。2月开始,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脱贫攻坚的责任落实、基层“微腐败”、“工程领域”、部门监管问题,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三大专项行动”。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方面,通过“大梳理”“大走访”“大调查”“大征集”,分层分级找准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事项,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逐一销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本报记者 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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