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非法捕捞 两人被刑拘

四川法制报 2019-06-25 01:01 大字

近日,记者从渠县公安局获悉,渠县男子雷某、郑某因在禁渔期通过自制电瓶捕鱼工具在天然水域捕鱼被抓获。

据了解,3月1日至6月30日是渠县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10日,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自制电瓶捕鱼工具在渠县临巴镇附近河道内捕鱼。民警通过57个小时的蹲守,在渠县河东乡石垭村的河沟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雷某、郑某,现场缴获自制电瓶捕鱼工具一套,以及非法捕捞的各类鱼虾近2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雷某、郑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目前已被渠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旭梅 记者 谭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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