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 补偿资金成了村干部的“唐僧肉”
“2013年你们西垭村公益林补助资金收到多少钱?这笔钱是怎么用的?有没有把这笔钱全部发放到村民手里面?”“记不清楚了,反正没有发到村民手里,书记、主任和村组干部每人是发了六七百,队长发了500块。”面对渠县纪委调查组的调查,渠县安北乡西垭村支部书记许明池如实回答。
未经过“一事一议”征求群众意见,也没有召开“村民群众大会”,从2013年到2016年,西垭村干部就把本该属于村民的公益林补助资金作为村支两委干部的辛劳费进行了违规发放。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几年,这到嘴的“唐僧肉”也早已被村社干部消化,但是经过渠县纪委调查组的严密调查,整个事件最终还是逐渐浮出了水面。
2013年,安北乡财政所以每亩9.79元的价格,向西垭村近900亩公益林共划拨8550元的公益林补助资金。按照严格的政策规定:每个乡财政所必须做到“村账乡做”。换句话说,这笔公益林补助金必须由乡财政所主导搜集统计每位村民的银行卡号,然后按照相关护林面积计算,将对应的公益补助资金发放给村民。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需要严格操作的流程,安北乡财政所面对繁杂的工作却采取了另外的方式——直接将相关资金发放给西垭村村干部个人或其账户。“上级要求的时间紧迫,但是就搜集银行卡卡号这一项工作,就需要花费两至三个月的时间,所以我们让西垭村的村干部先把钱领回去,让他们给村民发放完毕后,再给我们一个领取记录的花名册。”安北乡财政所所长雷秋解释。
这看似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法,表面上提高了安北乡财政所的办事效率,简化了工作流程,实则却因为没有按照财务账务管理制度执行,为西垭村违规截留提取资金提供了机会。据渠县纪委调查组的调查,安北乡财政所将公益林补助资金下放之后,并没有核实这笔公益林补助金是否发放到了每位村民手中。
据了解,从2014年至2016年,安北乡财政所连续三年都以这种方式下拨西垭村的公益林补助资金,西垭村村支两委干部也借此机会违规提取了2014—2016年度公益林补助资金的40%。
“我们作为西垭村的村干部,将专项资金领取回来之后,没有按照乡财政所的要求将对应资金发放到每户村民手里,而是打着对政策吃不透的借口,没经过‘一事一议’征求群众意见,对这笔本属于护林村民的惠农资金动起了歪脑筋,我真的感到非常内疚自责,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西垭村原村主任余成宣自责地说。
“专款要专用,将每一笔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到每一位护林村民手中,这才是正确做法,以蒙骗侵害老百姓的利益来中饱私囊的行为必然会受到纪法追究。”该案调查组负责人介绍,目前,西垭村违规截留和提取的24167元公益林补助资金已全部追回并整改到位。
因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12月,许明池(含犯有其他错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余成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12月,雷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渠县纪委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本报记者 姚丹 实习生 陈芋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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