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贷款村委不还,他将被列为“失信人员” 村委会:节省办公经费还清贷款

达州晚报 2018-12-30 10:19 大字

2010年,渠县贵福镇洞子村8组村民何国华经人劝说,答应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5万元,用于贵福镇圆井村硬化村道。“当时说好的,1年内由圆井村村委会向银行还款,但村委会至今都没还。”

12月25日,何国华拨打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称,由于圆井村村委会未履行合约,他可能将被银行列为“失信人员”。

碍于情面答应贷款

56岁的何国华介绍,2010年,时任圆井村村支部书记的贾建全,让他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5万元,用于圆井村硬化村道。“考虑到我们关系比较好,碍于情面就答应了他。”何国华称,当时双方说好,贷款期限1年,由圆井村村委会偿还银行本息,还以圆井村村委会的名义给他出具了欠条,并加盖了公章。

双方谈妥后,何国华拿到贷款立即交给了圆井村村委会,同时他也拿到了盖有圆井村村委会鲜章的欠条。

不还钱将列为失信人员

贷款8年多了,圆井村村委会却没履行偿还贷款的约定。

何国华估算了一下,自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现在他需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近5万元。“2011年贷款到期后,银行电话通知我去还钱,我就催促圆井村村委会赶紧还钱。”何国华称,从2011年起,他每年多次接到银行催款通知,所以他也经常催促圆井村村委会还钱,但对方总以没有资金为由,一再推迟。

“从2001年至今,圆井村村委会支部书记换了4个人。”何国华很苦闷,前不久,他又一次打电话让圆井村村委会还贷款,没想到对方却说:“谁给你出具的手续,就去找谁还钱。”

何国华十分气愤,“银行通知我,如果今年再不还钱,就把我列为失信人员。”

决定以个人名义贷款

记者电话采访贾建全时,他称,2010年硬化的两条村道共计长5.6公里。按照当年的相关政策,每公里可拿到10万元补助,但相关部门认定后,每公里只有5万元的补助。

贾建全称,出现资金缺口后,经村支部研究决定,以个人名义贷款,由村委会归还,所以最后决定由3名运输水泥的驾驶员出面贷款,何国华是其中一位。

贾建全还称,他是贵福镇新店村人,2008年镇政府安排他到圆井村任村支部书记,2012年他又回到了新店村。离开时,他把相关账务进行了移交,新任村支部书记接收了账务。

节省办公经费还清贷款

现任贵福镇圆井村村支部书记窦华燕告诉记者,当年硬化两条村道,村委会欠款18万多元。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村委会动员受益村民人均集资550元至600元。近些年来,村委会收到村民集资款14万多元,用于还债。

窦华燕还介绍,村委会去年为何国华向银行还了1万元。如今,当年帮村委会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的3名驾驶员共计欠银行2万多元。由于不能再动员村民集资,加之村里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只能从明年的办公经费中节省一笔钱出来,为3名驾驶员向银行还清贷款。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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