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险业首次发布反欺诈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卢薇)近日,在四川保监局、四川省公安厅经侦局的指导下,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首次以行业名义发布保险反欺诈典型案例。当天,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发布了5起反欺诈典型案例,中国人保财险等4家保险公司介绍了案例基本情况。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陈莺介绍,近年来保险欺诈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其中以车险领域最为突出,四川保险业积极开展反欺诈工作。在组织机构方面,四川省保险业和公安部门在省级层面联合成立了“四川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在各市州成立了“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共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体系日臻完善;在风险防控方面,初步形成了风险案件业内排查、普通案件线索由保险公司自行移送,重大案件线索由反欺诈中心或反欺诈工作站集中移送的工作机制。同时,四川保险业连续两年在打击保险欺诈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安宁行动”中取得积极成效。2017年,四川省线索移送数和立案数在全国均排名前5位;在“安宁2018行动”中,全行业目前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保险欺诈线索709条,公安机关立案6起、涉案金额136.34万元,全行业自行挽回损失3319.34万元。
四川保险业首次发布的5个反欺诈典型案例,均在“安宁行动”中查出,且全部来自车险领域。其中,有骗保1.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1万元的;有伤者参与骗保,原本是车祸受害人最终也被判刑的;有酒驾调包合谋骗取保险金被判刑的;有发生事故后投保骗保的;还有以二手豪车团伙骗保的。“部分案件中,公众可能对罪与非罪的认识模糊,不易判断。”陈莺表示,因此,省保协发布四川保险业反欺诈典型案例,旨在帮助公众厘清认识的模糊地带,认清保险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
◎案例点击
骗保1.1万元 坐牢一整年
2016年底,李某(四川渠县人)在重庆购买了一辆二手荣威牌小轿车,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但李某一直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为了能够驾驶车辆及车险获赔便伪造了驾驶证件。其在2017年1月至3月期间在四川境内驾驶车辆就出险5次,并通过提供伪造的驾驶证件向两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共计索赔金额1.1万元。公司通过该案中诸多疑点,发现其驾驶证为虚假证件,且通过回访定损维修厂,也并无维修记录,最后通过警保联动将不法分子送入法网。
本次查获的犯罪分子通过伪造驾驶证件骗保1.1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和造成被害人的损失应予以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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