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达州日报 2018-07-07 10:19 大字

本报讯 7月6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达州市渠县职业中专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王善春虚列开支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至2017年,王善春先后三次安排他人虚列开支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开支。2011年11月至今,王善春违规将一台新购置的实训教学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并多次公车私用。2018年5月,王善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达州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胡宾违规借用小汽车并长期不整改问题。2009年11月,经胡宾安排,原达州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向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借用丰田越野车一辆。原市交通发展总公司在市交通运输局多次开展公务用车清理整治的情况下,一直未将违规借用车辆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也未按规定退回该车辆。2018年5月,胡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达州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李红霞,原副站长李仁见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至2017年,市农环站私设“小金库”套取资金,用于向单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年7月、2017年4月、2017年7月,李红霞等人利用公务出差和业务培训机会公款旅游。2015年7月,李仁见等人利用公务出差机会公款旅游。2018年5月李红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李仁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桑茂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初,桑茂明组织领导班子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向通讯公司购买通讯、网络服务的方式为职工发放通讯费。2018年4月,桑茂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达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陈厚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陈厚富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提高标准发放绩效工资,违规发放绩效工资超过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陈厚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陈厚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达州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体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从2008年开始,原达州市妇幼保健院纳入财政绩效工资管理单位并确定了绩效总额,经王体华同意,市妇幼保健院召开绩效工作会议决定突破标准发放奖励绩效。2018年4月,王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 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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