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法院铁腕治“赖”产生震慑效应
本报讯 “拒执是要遭拘的”,今年以来,这句警示语成为渠县百姓口口相传的热词,这是源自渠县人民法院铁腕治“赖”产生的震慑效应。
今年以来,渠县人民法院按照“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要求,推动召开了房管、银行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与30个部门签署联合惩戒老赖备忘录,积极采取设置“老赖”彩铃、限制高消费、限制任职资格等29项惩戒措施,对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一律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
随着聂某逃避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李某某转移财产,威胁、辱骂执行人员等抗拒、外逃逃避执行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吴某外逃躲避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张某转移、隐匿财产抗拒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周某非法处置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等一系列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让众多旁听庭审的被执行人产生巨大震动,广大群众也拍手称快,“拒执是要遭拘的”因此在渠县坊间流传。
目前,渠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行动中,累计拘传69人,拘留67人,当场兑现执行款309.5万元,执行和解512.6万元,移送侦查5件5人,判处刑罚5件5人。通过持续采取强力惩戒措施,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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