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地税局确保执法主体合法规范
本报讯 近日,渠县地税局采取“调、退、审、补”工作措施,对所有在执法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逐一清理,逐人登记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情况,确保执法主体合法规范。
调,即是对无税收执法资格或无税收执法证件人员在执法岗位从事执法工作的问题,将逐步规范岗位,将非公务员编制的职工从税收管理员岗位调整至纳税服务岗等非税收执法岗位,不再从事税收执法工作。
退,即是针对临聘人员在办税服务厅窗口直接从事税费征收、***等工作的问题,经全面清理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合同到期的临聘人员不再续用;对合同尚未到期的,实行逐步清退。
审,即是严把执法资格审核关,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颁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对各税务所和稽查局已取得税务检查证的人员,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相关手续。
补,即是对已取得执法资格且符合税务检查证申领条件的人员和从其他地税机关调入且符合换领税务检查证的人员,按规定向市局主管部门报送申领或换证资料,提请上级尽快发证,确保证件齐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本报记者 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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