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化解千千结——记渠县静边司法所所长王国韬
本报记者谭别林文/图
纠纷调解现场,他是折冲樽俎、口若悬河的“辩士”,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化矛盾于无形;普法宣传现场,他是循循善诱、娓娓道来的“名师”,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把法治的种子播种到人们的心田;他以“当老实人、干老实事”为行为准则,像一头不知疲倦的“老黄牛”,20年来兢兢业业,忘我付出;他以工作为“药”,向病魔挑战,患癌12年自强不息,谱写了一曲嘹亮奋进的人生赞歌……他,就是2015年度“达州市十大法治人物”、渠县司法局静边司法所所长王国韬。
倾情调解为群众捧出一颗诚心
“任何一件矛盾纠纷案件的背后,必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瓜葛。群众利益无小事,在调解中一定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来,王国韬不怕苦、不怕难,以心换心,以诚待人,为群众毫无保留地捧出一颗诚心。
2015年2月4日下午4点来钟,静边镇供电所在该镇沙嘴村砍树排除线路障碍。沙嘴村村民杨兴良在一旁看热闹时,由于没有躲闪及时,不幸被倒下的树枝砸伤。供电所相关人员急忙将杨兴良送至静边镇中心卫生院检查治疗,后又转至渠县人民医院抢救,被诊断为“右侧胫骨粉粹性骨折”。由于杨兴良本身还患有其他多种疾病,2月14日凌晨2点,不幸因多器官衰竭而死亡。杨兴良去世后,其家人及亲友十多人齐集镇政府,要求还个“公道”。面对此种情况,静边镇政府立即启动大调解机制,“钦点”王国韬负责调解。
2月16日,农历腊月28日上午8时调解正式开始。当时,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现场吵作一团。针对双方争论的焦点,王国韬首先分析了双方的过错,其次讲明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应当赔偿死者的各种费用,最后指出死者方家庭的实际困难,希望供电所给予困难帮助。通过一整天的努力,下午6点,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静边供电所承担该意外事故35%的责任,支付杨兴良的治疗费等,并另支付其家人困难帮助费。此次调解,受到当事人和静边镇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1300多起矛盾纠纷,被他化解消除;50多场群体性械斗,被他苦苦劝阻;数十起自杀事件,被他悄悄制止……由于工作方法得当,工作业绩突出,2013年9月5日,“王国韬人民调解工作室”在静边镇挂牌成立,这是渠县首家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工作室。
排忧解难为群众献出一颗爱心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深知基层群众生活的艰辛。只要他们找到我,我都会实心实意为他们服务,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王国韬不仅是这样说的,在实际工作中更是这样做的。
2014年6月的一天,静边镇金星村的寇太能老人找到王国韬,寻求法律救助。经了解,寇太能老人的儿子被邻村的李军杀害。事后,在对案件进行审理时,李军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被判处给予寇太能家2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可由于李军家人没有赔偿能力,寇太能老人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项。看到白发苍苍的老人生活无着,王国韬的内心一阵酸楚。事后,他往市中院来回跑了数次,终于为老人申请下来2.5万元的法律救助款项。
2015年9月的一天,静边镇龙山村年过八旬的村民张大爷因生活无着、居无定所,来到司法所,向王国韬寻求援助。经过悉心询问,王国韬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张大爷早年在静边镇一家酒厂工作,约定退休后由其二儿子接班,并全权负责其和老伴的居住和生活。然而,二儿子接班后酒厂倒闭,仅靠其打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赡养老人的能力有限,不愿意再接收两位老人。而张大爷的大儿子因早年没有接成父亲的班,也不愿意赡养老人。无奈之下,张大爷只好向幺女儿求助,并在幺女儿家住了十多年,但住在女儿家终有诸多不便,张大爷和老伴数次要求返回二儿子家居住,但都被二儿媳拒之门外。
听完老人的倾诉,王国韬当即来到龙山村,走访当地群众。调查核实完事情的真相后,他及时联系村委会,通知张大爷的三个子女进行座谈,组织他们学习《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肃指出了老人儿子的过错,让他们明白赡养老人既是法律上的义务,也是道义上的责任。“尊老、敬老、养老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做人的本分。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肯赡养,那他就丧失了最起码的做人资格……”经过王国韬苦口婆心的教育,张大爷的儿子、儿媳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诚恳地向老人道了歉,并最终达成协议,承诺今后好好赡养老人,让他们幸福地安度晚年。
热心普法把法治种子种到人们心田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4月7日,静边镇双鹅村场坝聚拢来数十名村民,大伙正兴致盎然地聆听王国韬的法制宣讲。这一场,王国韬讲解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为调动大家的兴趣,一开始,他以发生在万寿乡的叔侄斗殴事件为引子,巧妙引出整堂讲座。
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的分析,再加上活泼生动的语言,宣讲现场掌声阵阵。“普法教育,需从娃娃抓起。”每年,王国韬都到学校义务上法治课。为确保课堂质量,每次上课之前,他总会认真查阅资料,精心备课,有时一忙就忙到凌晨一两点。王国韬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结合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向广大青少年学生系统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从小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将法治意识融化在心里,铭刻在脑海中。2014年,渠县11所县级“零犯罪率学校”中,静边镇就有两所。
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王国韬多次和静边司法所的同事在社区街道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2015年11月12日,司法所在静边老乡政府前设置宣传服务点,发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资料、民事维权宣传资料、普法宣传资料等普法书籍和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内容广泛,涵盖婚姻家庭、合同物权、民间借贷、征地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现场,王国韬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婚姻家庭、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合理表达诉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书籍100本,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3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法治静边”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王国韬办法治板报96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16场次,送法进院坝、进田间15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660余人次。
挑战病魔谱写奋进人生赞歌
目光沉稳而坚定,语速徐缓而有力,浑身上下洋溢着火样的工作热情、好像有使不完的干劲……这是很多人见到王国韬后的“第一印象”。可令大家料想不到的是,12年前,王国韬曾是一个一度被判了“死刑”的人。
2004年春节期间,身体一向顶呱呱的王国韬突然感到极度疲惫,继而感冒盗汗,在接连输了几天的液后,无法缓解病情。家人和同事急忙把他送到达州市中心医院进行检查。诊断结果出来了——淋巴癌,恶性癌细胞正在转移!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家人和同事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个个掩面哭泣。得知自己的病情后,王国韬表现出难得的镇静和从容。
在川大华西医院治疗的一年多时间里,单位领导、同事,还有静边镇的父老乡亲多次到医院看望他,并一再鼓励他:“国韬,你要挺住,你一定会好起来的!”大家的关爱坚定了王国韬战胜病魔的信心和勇气。“只要精神不滑坡,死神也得躲着我!”凭着这样一份壮志豪情,王国韬战胜了化疗期间的各种排斥反应,战胜了生不如死的巨大痛楚,战胜了内心的恐惧和不安,最终战胜了病魔和死神。出院后,他倍加珍惜生命里的每一天,每天按时服药,坚持锻炼身体,从不间断,病情也一天比一天好转。
在医院里,只要一闭上眼,王国韬脑海里都是和群众打交道的画面。只要每一次化疗疗程结束,他总请求立即返回单位照常上班。有一次,在华西医院化疗中心接受治疗时,王国韬担心一件纠纷调解案件被耽误,药一用完就要求出院。鉴于他的病情,主治医生坚决不让出院,他便恳切地请求道:“我的病已经没有大碍了,群众确实需要我,我不能不回去啊!”在出院病历上签了“一切后果自负”的字据后,王国韬毅然离开了成都。到家的第二天,他就不顾身体虚弱,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渠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十大杰出青年”,达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四川省“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一项项光彩夺目的荣誉,见证着奉献,诠释着崇高。今年3月,王国韬又被评为2015年度“达州市十大法治人物”。“我只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了自己应尽的职责,党和政府给予了我这么多的荣誉,我深感愧疚和不安。”在王国韬看来,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并不代表未来,今后自己将一如既往地“当老实人”、“干老实事”,继续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永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我是在鬼门关转了一圈的人。说实在话,面对死亡时,所有的功名利禄都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经历了人生的重大洗礼后,王国韬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感知。“只有忘我奉献、服务他人,才能真正延伸生命长度、拓展人生宽度、增加人生厚度、提升人生高度。”他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谱写一曲嘹亮奋进的人生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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