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犊分割产生争议 法庭速调离婚纠纷
本报讯 近日,50余岁的吴某珍急切地走进渠县静边人民法庭,向法庭递交了要求与全某阳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法官经询问得知,当事人都系再婚,结婚登记尚不满两年,婚后因性格不和长期争吵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多次协商离婚未果。究其原因,只为在处理吴某珍婚前带到全某阳家中的一头母牛及婚姻存续期间母牛所生小牛的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案件争议不大,且全某阳已预订了第二日前往汕头打工的飞机票,静边法庭当即立案受理了原告吴某珍的起诉,并决定于当日下午开庭审理本案。
法庭分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说服和劝解工作,被告全某阳同意与原告吴某珍解除婚姻关系,母牛及所产小牛均归原告吴某珍所有,原告吴某珍补偿被告全某阳1500元。对于调解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
(李建刚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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