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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 达州市将尽快出台《达州市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达州日报 2016-01-07 22:41 大字

本报讯 在2015年全市“两会”上,来自渠县代表团的人大代表孙立东提出了《关于加大物业管理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达州市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细化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各自工作职责、权利及义务,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该建议纳入了今年重点督办建议之一。

日前,就该建议的办理情况,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率快速提高,城市人口急骤增加,城市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与之相对的,却是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对滞后。尽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7月1日生效实施,但实际执行力度不够,存在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差、一些绿地等公共设施被侵占等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先后制发了《规范物业服务合同、业主规约及合同备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规范物业服务工作方面,一是优化流程,简化了资质申报程序。结合达州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开;将原市中心城区物业企业资质申报程序由市房管局初审再到政务中心接件办理,按政策规定调整为由政务中心接件后到市房管局初审,待合格后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同时,由市房管局、政务中心按办事指南集中核验证件及相关要件,简化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时限。二是明确要求,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了物管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开发企业、物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各主体的职能职责。构建了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工作。三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物业专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物管行业专委会委员单位的标杆作用,建立诚信档案,强化行业自律,促进物管企业自律、诚信、守法经营。

据了解,下一步,达州市还将尽快出台《达州市物业管理实施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一是严把物业企业的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暂定资质企业在经营中服务不到位,损害业主利益,投诉较多的,将取消暂定资格;对已具备高一级资质的企业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讲诚信,不按合同履约,乱收费、乱涨价、侵吞业主维修资金等行为的,降低资质等级,严重者取消资质。二是严把前期物业招投标关。依照诚信档案,对业主投诉多的物业服务企业,经查证属实的不得参与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三是严把宣传引导和曝光关。针对物业服务的实际,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服务质量好、小区管理到位的企业和小区进行宣传,对服务质量差、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小区进行曝光批评。(本报记者 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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