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岩峰镇 让村民“办事不出户”
本报讯 今年以来,渠县岩峰镇在推进民事代办工作中,坚持自愿、便民、公开、依法、无偿等“五项原则”,通过坚持问件即问事、收件即受理、转件即承办、回件即回复、归件即建档等“五件制度”,规范代办程序,让村民实现了“办事不出户”的目标。
目前,岩峰镇为辖区77个组统一制作了干群连心卡,发放了“便民办事”公开信,印制了岩峰镇“群众办事不出户”纪实手册。各村(社区)配有“办事不出户”专用摩托车,真正做到把事情交给干部、把方便留给群众,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本报记者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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