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核擅自施工 天星苑商住楼被罚3万
本报讯 近日,渠县消防大队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的一在建工地开出了3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日前,渠县消防大队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天星苑商住楼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投入施工。通过调查取证,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3万元。同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讲解了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强化其消防安全意识。
经教育,该公司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在消防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表示将立即着手改正。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已将罚款金额全数缴纳,并承诺按期整改消防违法行为。
(皮佳 本报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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