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喝醉从来都是自己把自己灌醉
每到过年,总少不了推杯换盏,脸上不喝个红霞飞,都怕别人觉得自己“不耿直”,更不要说有人会觉得你对TA“感情不深”了。所以喝得走路打穿穿,说话打标点,声音高八度,见人就勾肩搭背外带灿若桃花一笑,简直就成了春节聚餐的标准形象。
是啊人生在世,谁又没纵情地醉几回。
只是,回首往事,你会发现
把串串香店当寝室
他准备脱掉裤儿睡觉了
2005年6月的一天,我想那天一起聚餐的大学同学,一定都能记住同学J。而这,全赖我们共同见证了他人生中第一次酒醉经历———离奇、荒谬、与众不同。
地点在学校南门外的某知名连锁串串香店内。J那时刚把外语学院的清纯学妹追到手。在他大多数同学还只能把恋爱定格在宿舍夜谈的情况下,J已经把爱情战线延伸到外学院,且成功拿下一名学妹,满满都是得瑟的资本啊。为此,不知谁起哄,说大家都该敬J一杯。
就这样,20多个同学排着队,都要求跟J“走一个”。J也来者不拒,仿佛一场恋爱已让他的酒量呼呼上涨。啤酒喝完三件又换了泡酒。此时J已双颊绯红,但还是绷着面子,豪情万丈地与大家碰杯。
泡酒端上来不久,J终于醉倒了。前一秒还在跟谁碰着杯说着话,下一秒就已一头栽在桌上,摇着手喃喃表示“再也喝不下了”。趴了一会儿,J忽然直起身,作势要吐,旁边的同学赶紧把他扶到厕所,回来时,一副牺牲了好同志的模样,紧锁眉头向大家交代:“再也不许灌××(J的名字)了,这娃真喝多了。”
怎么办?串串香店里坐的是条凳,有女同学提议把两个条凳拼在一块,让J躺一会儿。
不知是那张条凳床太舒适,还是真被酒精冲昏了头,总之,躺了一会儿的J忽然蹭掉脚上的鞋,在我们所有人都在暗自惊讶J好爱卫生好有素养的时候,他飞速扯掉了腰间的皮带,并将手移向了牛仔裤的扣子……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这家伙把条凳当成了寝室的床,准备脱掉衣裤睡觉了!
男同学们赶紧把他围住,女同学们则自觉离席,所以后来发生的一切我都是听来的。据说,在某同学帮J穿上牛仔裤后,J又好几次想要脱掉,最终不得不被身强力壮的同学Y背回了寝室。
J人生中第一次醉酒造成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除,在我们大学班级群里,J的群昵称永远响亮———“贾·脱裤”。(尹识画)
女朋友走了好远
才发现我瘫在火锅店起不来
那是20多年前,那时我还年轻,跟如今的老婆那时的女友才好上没多久。
老婆是我们一个剧团的小师妹,人长得漂亮,我对她很上心。有一天,我决定带她去吃火锅。
要知道,在上世纪90年代初,火锅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吃得起的。难得吃一次,又是请女朋友吃,我自然要表现得大方些,一口气点了很多菜。因为工作关系,我平常很少喝酒,但想到是陪女朋友吃饭,又是吃火锅,不喝点好像也不对。这时,老板说他们店里有一种米酒,成都很少有,好喝得很,问我要不要试一下。既然这么好,那试一下就试一下嘛。老板果然就抱出来几个陶罐,还拿出几根吸管。原来这个老板是渠县人,这个米酒是他们渠县的特产,用米酿成,装在一个肚大口小的土陶罐里,然后用吸管吸着喝。我从来没看到用吸管喝酒的,觉得很好耍,加上这米酒确实好喝,味道有点像醪糟,但酒味又比醪糟浓,喝起来一点都不涩口。就这样,老婆在那儿认真对付锅里的菜,我就慢慢地抿罐里的酒。当老婆终于把全部的菜胀完后,我也在不知不觉间把三罐米酒喝下了肚。
圆满!好,走,回家!我豪迈地一挥手,老婆摸着肚子立马听话地往门口走去。我心情大好地站起身,也准备往外走。不料刚一起身,一步还没走,就面皮一样瘫在了板凳旁。后面的事情就只好让我老婆来讲了———
我当时因为吃得太胀了,就一边走一边拍打肚皮。走了好几百米远了突然发现后面怎么没声音呢。回头一看:人呢?我马上往回跑,才发现这人已经倒在火锅店里人事不省了。他怎么就喝醉了呢?脸都没红过啊,而且一直和我有问有答地说着话得嘛,咋说醉就醉了呢?当时我们才耍朋友没得好久,又是一个单位的,我又不好意思去找单位的同事来帮忙,只好自己一步一挪把他扶回了家!(咚咚强)
喝醉之后
我居然狂飙英语
我先总结一下我的酒量:红酒一瓶或白酒半瓶,啤酒喝不醉。这个酒量,在普通人里面算可以的了。
我喝酒,基本上都是自己跟自己喝。喝了一瓶,有点困了,就睡。睡醒了,会有点口渴,有点头晕,多喝一点水,也就没事了。以前,我一直以为这就是喝醉了。等到我真正喝醉了,才知道这不过是“微醺”。
那次是部门组织去KTV唱歌。说是唱歌,因为有领导,所以更多是喝酒。我当时还在试用期,在场的所有人都是我的老师,所以敬酒自是不敢怠慢,一个一个地敬,一杯一口全部干掉。然后,我就进入了“灵魂出窍”的状态。仿佛我在做梦,或者进入了电影场景,自己做什么完全不受控制。
醒来后,是一张陌生的床,再往四周一看,完全是个陌生的房间,我以为是在做梦,就用英文乱骂。旁边的同事醒了,非常惊讶:你英文太好了,到现在竟然还在说英文!
原来,我喝醉之后,跑到厕所里把自己反锁了起来,在里面狂飙英文。同事们找来服务员打开门后,准备把我送回家。但我在车上大唱英文歌,根本不理会他们的问话。其中一个单身同事只好在其他人的帮助下,把我抬回他位于七楼的家。抬过我的人都说,你TM真是太沉了,我们几个人都抬不动。(二先生)
他一说完“我愿意为她去死”
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河里
我想,每个人第一次喝醉酒的经历,大概都是被别人当做故事讲出来时,自己才真正知晓的。于是这个故事,就在朋友们的口口相传中,被加工成了传奇。
我现在要讲的传奇是一个真人真事!
我有段时间真是超爱喝酒———那时候年轻、好耍、忧愁,朋友又多,唱卡拉OK要喝酒,吃饭聚餐要喝酒,过节过生日也要喝酒———那个时候哦,晚上和周末,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去喝酒的路上!
朋友中“千杯不醉”的那一个,干脆就自己开了个馆子,前铺面后客厅,朋友三四,随到随吃,随吃随喝。一来二去,这帮朋友中的一个小伙子就和其中一个小姑娘耍起了朋友。两人当着大家的面,大碗喝酒,大肆恋爱,就像武侠小说里快意江湖的神仙眷侣。
可等到年底再见面,就只有小伙子一个人来了,姑娘从此再没出现过。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失恋这么“衰”,脸色青白,胡子拉碴,眼眶泛红,话也不多说,一个人闷头一杯又一杯地灌。
那晚后来的事,是“千杯不醉”告诉我的———小伙子喝醉了,很醉,大醉,以至于“千杯不醉”不得不关了铺子陪着他摸黑沿着九眼桥的河边走,听小伙子叽叽歪歪地倾诉感情里的不如意,好好的武侠小说就这样变成了言情小说。小伙子说完“如果她能回心转意,我愿意为她去死”后,莫名其妙地就出现在了河里,“吓得老子也跟斗扑爬地跳到河里去拉他……”小伙子使劲往对岸的望江公园游,“千杯不醉”在后面架势追。“千杯不醉”也说不清这中间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拉扯、僵持、规劝、倾听、再拉扯,最后终于把那个朋友劝上了岸。
我其实对这个故事充满怀疑,感觉这里面细节模糊,破绽百出,但“千杯不醉”当即撩起运动短裤,露出大腿根部一条还沁着血的长口子,“你看嘛,为了救他,府南河的石头把老子的脚杆划了这么大一条口子,还遭医生鼓捣打了一针破伤风……”(周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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