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验收 金港世纪城被罚3万元
本报讯 近日,达川区公安消防大队在对达州市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港世纪城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调查取证,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达川区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建设工程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台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渠县渠江镇东大街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属于易燃易爆场所、建筑类型为单多层建筑。
重大火灾隐患情况:1、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2、未设置室外消防栓。3、未安装防雷防静电措施。
(吕忠彬 本报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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