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林地被破坏 村民不服 村支书:林地砍伐权已转给他人
[摘要]村支书:林地砍伐权已转给他人
近日,渠县汇东乡土城村村民欧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他家承包的林地被人破坏。记者从该村支部书记口中了解到,为了修路,经村民大会决议,村里的林地砍伐权已转给了他人,欧先生承包林砍伐权是否属于他自己?渠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这还得看其林权证上林地所有权归属。
村民: 自家林地被破坏
欧先生说,他们村在前几年集资修了一条路,因当时有不少村民拿不出钱,就将林地的砍伐权转给了一位村民,由这位村民出钱修路,但当时他并未将自家的林地砍伐权转让出去。今年开始,该村民开始陆陆续续的砍树,不少树木运出去需要经过他家林地,于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家林地被挖机挖出了一条便道,弄断了几十棵树,他感到很不服气,想找对方讨个说法,可对方却不理会。最后,欧先生还告诉记者,该人并未在林业部门取得批准,属于擅自行动。
村支书:
砍伐权由村民大会决定
接到欧先生反映后,记者立即联系了土城村村支部曾书记。对于欧先生家林地遭破坏一事,曾书记又有另一种说法。他称,村里在2009年决定集资修路,但当时村里很多人都拿不出钱,在一次村民大会上,大家经过讨论,决定修路所需资金由一人提供,而作为交换,村里的林地砍伐权都交给出资人,这一决定得到了会上绝大多数村民的支持,随后双方还签定了相关协议。当初讨论时,欧先生确实没有同意,但也没有出钱修路,作为村民大会的决议,按照村民自治相关规定,欧先生应该服从。而对欧先生反映的该村民砍伐没有完备手续的情况,曾书记表示并不存在,此前相关手续已到渠县三汇林业站进行了报备。
渠县林业局:
需要看所有权归属
欧先生承包的林地砍伐权到底归谁所有?渠县林业局林政股工作人员说,这得看欧先生的林权证上林地所有人是谁,如果是属于集体所有,则按相关规定,村民大会形成的决议欧先生就应该执行,如果属于个人所有,则砍伐权在未经其同意时,仍然属于欧先生。对欧先生反映无证砍伐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会进行查实。(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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