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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渠县一工程受处罚

达州晚报 2014-07-08 14:17 大字

本报讯 近日,渠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对四川天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云满庭商业D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渠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决定对该工程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四川天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3万元罚款,有效地震慑了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漆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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