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 在敲诈勒索嫖客未果后,女子及其同伙竟然拨打110,谎称自己被强奸,要求民警主持“公道”。近日,通川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迅速查清了此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
近日晚上10时左右,通川区朝阳派出所的值班电话突然响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发出指令:有人报警称一女子在西外某酒店被人强奸,但是报警人仅说了一句话就将电话挂断。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该酒店,但是由于报警人没有提供具体的房间号,处警民警回拨报警人电话,对方也一直不接听。民警和酒店服务员一起找了近10分钟,都没有发现有争吵喧闹的房间,只得返回。
但处警民警刚回到派出所,开始的报警电话再次响起,这次报警人终于说出了房间号码。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该酒店某房间内有5男1女共6人。
蹊跷
随后,警方将双方当事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据“受害人”的“哥哥”张某某介绍,当晚,他接到“妹妹”池某的求助电话,称其在该酒店被人“强奸”。张某某立即带着几名朋友赶到现场解救。在敲门后,池某披着浴巾打开房门,并向哥哥哭诉自己遭到男子王某的强奸。随后,张某某两次拨打电话向警方报案。“第一次报警怎么不说房间号?”民警很快发现张某某的话里暗藏蹊跷,并对很多“细节”都支支吾吾、不尽不实。
而涉嫌“强奸”的男子王某则告诉民警,他是遭到了池某、张某某预谋的敲诈。王某称,池某曾是渠县的一名卖淫女。他在渠县与其结识后,双方多次交易,并互留了电话。后来,池某离开渠县来到达城。案发当天,王某来到达城,给池某发短信,相约“开房”。当晚8时左右,2人来到案发酒店交易结束后,“哥哥”张某某等人迅速找上了门,池某当场改口称自己被“强奸”,要求王某“赔偿”。由于双方谈不拢“赔偿金”,对方遂向警方报案。王某向办案民警展示了自己与“受害”女子池某的短信记录。
“分工”
鉴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派出所将该案移交至刑侦大队打黑队进一步调查。打黑队办案民警迅速调集了酒店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晚8时左右,王某和池某2人一起进入酒店房间,其间2人神情比较亲热,并未发生明显的争执。约2个小时后,张某某和其他4名男子一起进入了酒店。
在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后,办案民警发现池某、张某某一伙人的“证词”有许多漏洞。在证据面前,池某终于承认,自己和张某某等人合谋对王某实施敲诈勒索。
据其交代,案发当天,王某联系池某时,池某正和男友李某在一起。“这个人有钱。”池某和李某当即决定,在王某身上“搞点钱”。随后一伙人分工,由张某某扮演池某的“哥哥”,李某等人则扮演“哥哥”的朋友。
“索赔”
当晚8时左右,王某再次与池某联系,2人一起来到案发酒店开房。王某先向池某支付2000元嫖资,2人进行了性交易。随后,池某借洗澡之机,通过手机告知李某酒店及房间号码。李某、张某某等4名男子赶到后,池某声称遭到“陌生人”的强奸。随后,张某某等人对王某实施恐吓,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知道自己“入套”的王某,见此事已无法善了,主动提出拿1万元,请张某某等人吃宵夜。但池某一伙仍觉不够,欲向王某敲诈更多的钱。“我们本来想让他拿5万出来。”据其中一名嫌疑人交代,最后池某开口,要求王某“赔偿”10万,但王某一直“不表态”。张某某等人再次恐吓王某,称要打电话报警。
“报案只是恐吓对方的手段。”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某等人第一次报案只提供了模糊的信息,让派出所民警白跑了一趟。但王某“不退让”的强硬态度,让双方僵持不下,张某某等人只得“弄假成真”,让民警到现场“主持公道”。
目前,因涉嫌敲诈勒索,张某某、李某、池某(女)等5人,已被通川警方依法刑拘。而王某也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代婵 杨昕 本报记者 程序)
与男友合谋敲诈嫖客
谎称被强奸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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