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两任路政执法大队长均因涉嫌受贿被控制 涉嫌在肇事货车违规改装成加重车过程中受贿,现队长上任仅两月
“渠县车祸”追踪
成都商报讯(记者 江龙)2013年9月15日13时许,达州市亚通运业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川S37789重型斯太尔豪沃自卸货车(核载15.6吨,实载45吨)从三汇镇石膏料场行至渠县渠汇路(县道)11km长下坡三岔路口转弯处桥上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渠县通林分公司一辆号牌为川S31500东风牌客车(核载24人,实载27人)发生追尾,致使客车翻坠于路边5米深的河沟内,并被侧翻货车所载碎石膏掩埋,造成21人死亡,7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渠县有关部门获悉,随着渠县“9·15”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继达州市亚通公司、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渠县通林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科长以及客车驾驶人罗燕等7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货车驾驶人孙志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已于9月16日被渠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外,上任还不到两个月的渠县交通局路政执法大队长毛某,以及刚从渠县交通局路政执法大队长改任渠县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陈某等人,也因涉嫌在肇事货车违规改装成加重车的过程中受贿等问题,已被有关部门控制调查。目前,毛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陈某还在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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