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两家酒店被处罚

达州新报 2022-04-15 17:50 大字

近段时间,国内疫情多点爆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偏偏有人不以为然。近日,通川区就有场所、个人,因不履行防疫责任、漠视防疫规定,被行政处罚。

案例一

2022年4月7日9时20分,通川公安民警到通川区张家湾路开展防疫检查时发现,一家名叫“桔之风"的酒店大厅处无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引导,随后民警通知酒店相关负责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桔之风"酒店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3月29日,通川公安民警到凤凰国际大酒店开展防疫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查验出入人员通信行程卡,未建立通信行程卡带*号人员登记本,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酒店安保负责人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据通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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