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门口安摄像头引发官司

达州日报 2022-02-17 08:58 大字

如今,人们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拥有监控功能的摄像头已进入寻常人家。然而,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和邻里纠纷却时有发生,甚至引发了诉讼官司。

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

沟通未果被邻居起诉

李某和郑某两家是邻居,同住在通川区的一个老旧小区的巷子里,一直相安无事。

2021年初,李某考虑到自己常年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家,平时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为了方便随时查看了解家里情况,便在家中和入户大门口都安装了高清摄像头。

安装了不到1个月,邻居郑某就找上门来,要求李某拆除大门上的摄像头。

原来,这个摄像头可清楚地将整个巷道拍摄进去,包括郑某家的大门也被摄录进去。郑某发现后认为,李某在安装之前并未与自己家进行沟通,自己及家人的行踪被摄像头拍得一清二楚,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及家人的隐私。

郑某多次尝试与李某沟通,要求调整摄像头摄录范围。而李某认为摄像头安在自家门口,他人无权干涉。郑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

侵犯邻居个人权益

法院判决限期拆除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安装在自家大门口的摄像头摄录范围包括了郑某家门口的整条巷道,该巷道由李某与郑某两户共同使用,郑某及其家人或亲友出入巷道的相关信息,作为个人信息可能被李某摄录留存。

李某出于个人利益,事先未经郑某同意,摄录留存郑某的个人信息缺乏合法性、正当性及必要性依据,其行为已构成侵权。郑某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的诉求应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李某限期拆除摄像头。判决生效后,李某拆除了对着郑某家大门的摄像头。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律师提醒:

公民在确有必要安装监控设备以保障自身及家庭成员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如摄录范围超出自家区域,应征得邻居同意。公民个人也应增强隐私权及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若发现侵权行为,可与行为人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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