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户口问题 难倒离婚母亲法官“一招”解难题

四川法制报 2021-04-08 00:40 大字

本报讯(王滔 记者 谭别林)“太感谢了!程法官,你帮了我大忙啊。”近日,拿到裁定书的李某拉着法官程均永的手连连道谢。她为了女儿迁户籍的事奔波数月,在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半天时间就解决好了。压在李某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事情还要从2008年说起,当年,李某与前夫张某军未婚生育长女张某,两年后生下小女儿。两人常在外为生计奔波,直到2012年2月才回达州登记结婚。虽在一起多年,但因两人年龄差距10多岁,婚后生活算不上幸福。

2015年,李某向通川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2017年,李某再次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由李某给付张某军经济帮助1.8万元。离婚后,大女儿由张某军抚养,小女儿由李某抚养。

“当时我和他常年在外打工,没时间回老家给小女儿上户口。这个小疏忽后来却成了大麻烦。”李某说,直到她和张某军离婚,小女儿还没有户口。小女儿用的随父姓的小名,判决书上也用的那个小名。“离婚了,我肯定要让女儿跟我姓。”离婚后,李某立马在达州为小女儿办理户籍登记,并改了姓氏。

李某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便将自己的户籍迁到成都市。后李某又欲将小女儿的户籍迁到成都,麻烦终于来了。

因为婚迁的程序需要,李某须向成都公安机关提供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却因小女儿名字和判决书上记载不一致,公安机关不给办理。当李某向公安机关提供小女儿的户口簿时,问题又来了,大女儿的身份信息对不上。“好恼火哦,来回跑了好多次了,还是办不下来”。让李某郁闷的是,大女儿的出生时间,在上户时因工作人员失误而错填。离婚后,前夫办理户籍分割手续时,在公安机关申请予以更正。但这样一来,大女儿的身份信息就与李某所持的老户口簿不符。如今,老户口簿信息不准确,小女儿始终迁移不了户口。

后来,派出所民警向李某建议,可以去法院出具相关证明。李某打了多次电话,终于找到当初为她办离婚案的法官程均永。3月22日,李某来到了通川区法院。了解前因后果,程均永心中有了主意。他马上开具介绍信,去通川区公安分局碑庙派出所查询;核实大女儿最新户籍信息,核对李某小女儿户籍登记信息;程均永将原民事判决书上两女儿的身份信息,裁定予以更正。

让李某纠结数月的身份信息问题得到了解决,李某的“心病”也终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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