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术后肠漏引发医患纠纷 医调委公正调解化解矛盾
通川区东岳镇村民李某因病住院手术,术后9天发现手术导致十二指肠漏,虽然最终李某痊愈出院,但其认为术后发生肠漏医院应付全责;而医院则认为该情况属于手术并发症,双方争执不休。幸好在通川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化解了医患矛盾。
术后肠漏再治疗 赔偿责任难划分
家住通川区东岳镇的村民李某因腹痛、呕吐到通川区某医院急诊入院,医院询问病史,患者有慢性胃炎及高血压,经相关检查及会诊初步诊断为结石性胆囊炎伴胆道梗阻。
医生与患者及家属商量同意手术切除胆囊,同时进行胆总管切开引流。术后9天引流管出现食物残渣,患者要求转院。在上级医院,李某被诊断为胆囊手术引起十二指肠漏,住院保守治疗两个多月后,李某基本痊愈出院,住院费由区某医院垫支。
患者及其家属认为手术后出现肠漏为手术过错所致,多次到区某医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医院认为患者胆囊手术出现肠漏为手术并发症,是手术不可避免的情况,术前已与患者家属沟通,并签署了手术同意书,术后出现各种手术并发症已经亲属认可,出现肠漏后医院多方全力抢救,并送上级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均由医院垫支,现患者已康复出院,未留下任何后遗症,不同意赔偿。
医患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患方不断上访。
意外事故引纠纷 公正调解化矛盾
通川区司法局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跟进调处。区医调委在征得患者和涉事医院同意后,及时启动人民调解程序。
区医调委通过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调取查看医疗档案等程序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赔偿原则,反复对医患双方沟通协调,并前后多次到医院实地走访调查,查清了纠纷基本事实。为了稳妥调处该纠纷,区司法局派出法律专业人员组织医调委工作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进行现场指导。
经过扎实的前期准备,区医调委正式组织区某医院和患方进行调解。调解员讲事实、引法规、多方劝说、反复协商,充分考虑患者李某家庭困难以及存在后续治疗费用等因素,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通川区某医院承担患者李某在市某医院的医疗费用,另补偿患者李某部分费用,并在当天一次性付清。至此,这起医疗纠纷,在区医调委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圆满化解。
人民调解员提醒:医闹、索求巨额赔偿、殴打责骂医护人员都是不可取的违法行为。当自己或亲友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调解。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特约记者 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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