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究竟归孩子还是家长? 看看《民法典》给出的“终极”答案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曼琦)孩子的红包能不能自己保管?父母能不能花孩子的压岁钱?近日,关于压岁钱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其实《民法典》早已为家长和孩子们解答了“压岁钱该谁保管”的“终极”难题。
《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做了一个三级的规定,第一级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第二级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8周岁以上的人;第三个级别是无行为能力,指8周岁以下的人,所以8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一个分界线。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泽文介绍,红包就是纯获利行为。8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由法定代理人即家长代理实施民事行为,也就是要由家长保管孩子的红包。8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行保管红包,也可以交给家长保管,但钱属于孩子。
有市民担心,让孩子自己管着红包,万一他乱花钱怎么办?罗泽文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的行为也要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购买书籍文具等。但必须提醒的是,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如果拿红包里的钱去买游戏装备、打赏主播,这就属于不符合年龄智力的行为,需要家长同意或者追认后才有效,如家长拒绝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该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对他人构成侵权,比如将别人打伤、毁坏了别人的玩具等,则应当从未成年人本人的压岁钱中优先支付,剩下的再由父母赔偿。
罗泽文呼吁,家长可以抓住与孩子探讨“压岁钱该谁保管?”的契机,引导孩子形成对财产支配权的理解以及正确的消费观念、理财意识。如借此机会教导孩子把钱存起来入学报名用,这样就能帮助孩子学会理财和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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