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位上的车被擦挂 找不到肇事者 维修费该谁承担?

达州晚报 2020-09-10 10:22 大字

近日,车主代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咨询,停在路边公共停车位上的车被刮蹭,但找不到肇事者,收费员和达州智慧停车公司是否有责任?

8月9日上午11点,代先生把车停在通川区体育路路边公共停车位上。下午1点20分,他取车时发现左侧后门被撞破了。“这很明显是别人停车的时候撞了的。”代先生非常气愤,找收费员询问情况,收费员表示没看到,也没能力处理,他只好找来了交警和达州智慧停车公司的一名管理员进行解决。

根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因该路段无有效的视频监控,无法查明事故原因和肇事车辆。

“达州智慧停车公司的管理员表示拒绝赔偿维修费。”代先生说,双方通过协商,该管理员承诺,让他先修车,以后在该公司停车位上停车不收费,直到停车费与修车费等额为止,他才放心地驾车离开。

9月2日,代先生第5次享受“免费”路边停车服务不久,现场管理员发来信息,告知他不能再享受“免费”停车了。“就是怕被刮蹭或被交警处罚,才把车停到收费车位上的,没想到被撞了竟无人负责。”代先生感到生气又无奈。

9月7日上午,通过代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到当时处理该事件的现场管理员。他表示,正常情况下,收费员会尽力看管停放车辆,但因为停车区域较大,可能无法顾及所有车辆。

事件发生后,该管理员与代先生进行了沟通解释,并配合交警调查,协助查看附近监控资料;但对于代先生所说的“免费停车”,该管理员称,以他的权限,当时仅承诺代先生可免费停车10次,而9月2日发信息给代先生,是告知其目前免费停车的次数还剩5次。

“路内停车难免会发生擦挂。”记者将情况向达州智慧停车公司反映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代先生在要求“免费停车至停车费与修车费等额”之前,还曾提出过“永久免费停车”的不合理诉求。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以往出现的类似事件中,现场处理时,会先建议车主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然后调取监控设备找到肇事车主。“以往的处理方式都是免去事发当时的停车费,这是第一次向公司申请让车主免费停车10次。”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凯:关于停车场所与车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

一部分观点认为,停车场所经营者在收取车主停车费用时,双方就建立了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停车场所经营者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若造成保管车辆毁损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停车场所经营者与车主之间仅建立停车位租赁法律关系,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承担责任。因此,不论采用以上哪种观点,只要停车场所经营者未能依法保障车主所停车辆的安全,造成车辆毁损的,只要停车场所经营者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法律因果关系的,经营者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朱凯建议,代先生可以通过定损发票等依据与停车场所经营者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依法保障自身正当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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