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在货运网络平台的“诈骗团伙”

达州新报 2020-07-03 00:34 大字

“互联网+"时代,“货拉拉"“货车帮"等第三方货运平台的出现,对于货车司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然而,却有一些不法分子瞅准了其中的利益,利用司机急于接单的心理发布虚假订单,骗取司机们的“信息费"。

近期,通川警方在市公安局领导下,先后两次远赴广东东莞抓获11名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并押解回达,成功打掉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利用网络货运平台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该案受害人员超200人,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

想接单先付费,货车司机中招

今年4月23日上午,刚送完一批货到达州的陕西男子潘某在国内某知名网络货运平台上看到,达州市通川区有一笔订单:运送汽车配件从北外肖公庙到重庆九龙坡。潘某联系上信息发布者,双方协商后,潘某通过线下微信转给了信息发布者400元信息费,获取到了订单地址。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他赶到订单地址后,连货主和货物的影子都没见到,却等来了同样缴纳了200元信息费到这里“拉货"的刘某。两人一番交流,意识到均被骗了,于是急忙来到通川区公安分局北外派出所报案。

接警民警了解了两人的受骗经历,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判断,两名货车司机在货车帮平台上寻找的货运信息并不真实,他们遭遇的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应该还有类似的受害人上当受骗。民警指导受害人刘某在该平台上发布受害经历,寻找相同经历的受害人。仅仅不到24小时,就找到了2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受害人。

火速侦破案件,远赴省外抓捕

该案引起了通川区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并抽调1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攻坚组,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侦查过程中,专案组民警一方面对诈骗账号、资金流向循线追踪,寻找嫌疑人踪迹;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核查相关信息,寻找更多的受害人。

经过初步侦查,专案组民警确定这是一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该犯罪团伙利用国内某知名网络货运平台发布虚假货运信息,引诱货车司机主动联系,诈骗信息费。受害者均没有直接通过该平台转账,而是被犯罪嫌疑人引诱采用了线下微信等转账的方式,然而转账后便被拉黑了。每次诈骗金额200元至1600元不等,虽然数额不高,但是每笔都是司机长途跋涉辛苦赚来的钱。

警方掌握了在货车帮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的账户户主以及微信收款人的具体信息后发现,杨某和谭某所在地都在广东省东莞市。专案攻坚组民警立刻动身,前往东莞准备实施抓捕工作。但当民警找到两人时,他们均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

通过审讯,民警发现这起电信诈骗案实则并不简单。两名看似浮出水面的嫌疑人,并不是诈骗团伙的核心成员。杨某和谭某交代,他们向一位姓彭的男子提供了个人信息,赚取了几百元钱,个人信息究竟用在何处,他们并不清楚。

警方顺藤摸瓜,捣毁诈骗团伙

民警调查发现,彭某长期活跃在广东省东莞市,为了躲避公安机关追查,他经常会寻找下线,借用别人的个人信息去货车帮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会向注册人支付几百元不等报酬。通过进一步案件深挖,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了该犯罪团伙的具体诈骗窝点就隐藏在东莞市内。

4月27日,专案组民警远赴东莞,在当地警方协助下,一举抓获杨某(男,25岁,广西人)、黄某(男,23岁,广西人)、钟某(男,23岁,广西人)等7名犯罪嫌疑人。

抓获7名嫌疑人后,专案组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开展审讯深挖。并于6月8日,专案组再赴东莞,将该团伙中另外4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调查,该犯罪团伙自今年3月以来,通过相同的诈骗手段骗取全国各地货车司机超200人,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后记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咱们的生活也越来越便利,许多工作都可以在网上开展,不少生意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网络平台虽好,但务必要谨慎,尤其是在支付环节稍有疏忽,就有可能落入骗子圈套,遭受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在此提醒大家,对于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各种社交媒体和第三方软件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信息,一定要认真核实,不要随意添加对方微信、泄露个人身份信息,更不要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如果发现受骗,务必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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