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将开展中心城区 “物业服务质量不高”问题专项整治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质量,3月31日,记者从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达州市将开展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质量不高”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行为,优化物业服务市场和发展环境,规范物业服务标准,努力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物业服务新体系,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市中心城区,主要包括: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凤西街道办事处、凤北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翠屏街道办事处、明月江街道办事处、杨柳垭街道办事处及达州高新区建成区域内的物业服务问题。
整治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素质不优、从业人员行为不规范、重收费轻服务、物业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物业管理小区“脏乱差”、物业区域违章搭建、侵占小区绿地、违规饲养犬只及“遛狗”、业委会不正确履职、房屋质量、消防隐患、物业服务企业不能及时清退等十二类问题。
通过整治,实现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55岁以下的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50%,其中小区安保从业人员必须55岁以下,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100%物业小区从业人员着装统一、用语规范、服务质量提升;实现物业小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00%公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有序管理、100%公示;100%物业小区达到“四城同创”标准;存量违规搭建拆除和侵占绿地现象整改达到20%,80%住宅小区不再出新增违章搭建和新出现侵占绿地现象;住宅小区无新增违规饲养大型或烈性犬只,饲养合规犬只100%完成检疫,业主“遛狗”有束狗绳并能自觉保持环境卫生;100%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依法运行;对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60%予以维修到位,对质保期外的,提高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隐患,分类进行治理,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对物业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住宅小区,全面推行业主直选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本报记者 刘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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