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口罩诈骗3万元 获刑一年半
本报讯 3月20日上午,达川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直播平台,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达川区首例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于2月1日至8日,在QQ群内学到以虚假口罩链接实施网络诈骗犯罪的方法。之后用买来的QQ号,在QQ群内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广告。加到受害人的QQ后,陈某谎称有口罩售卖,价格为2元/副。在与受害人达成销售协议后,陈某将购买的虚假淘宝二维码发给对方,受害人通过扫描二维码下单付款。收到钱后,陈某将其在QQ群内买到的快递底单发给受害人,随后将其实施诈骗的QQ账号停用。陈某先后两次通过上述方法骗得3万元。
庭审中,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审理后,达川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陈某当庭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不上诉。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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