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拟调整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 现广泛征求市民建议意见

达州日报 2019-04-10 09:49 大字

本报讯 4月8日,记者从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继2018年11月26日后,该委再次发出《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拟对中心城区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一类区域日间起价5元/1小时,夜间5元/次,超过1小时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不超过19元;室外停车场小型车起价4元/3小时,超过1.5小时加1元,不足1.5小时按1.5小时计算,24小时不超过15元,包月价200元。

为何调?

汽车保有量增加 “僵尸车”占位

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超18万余辆,现有各类停车场仅能提供停车泊位12万余个。其中,临时占道停车泊位4873个。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现城区临时占道收费标准为2012年制定,其中一价区起价2元/小时,全天最高收费不超过8元;二价区起价2元/2小时,全天最高收费不超过6元。低廉的收费标准,导致部分车主及附近商家采取各种手段长期占用停车泊位,有的成为“僵尸车”,严重背离设置时鼓励“短停快走”的初衷。加之公共停车场收费就高不就低,致使近一半停车位闲置。

怎么调?

差别化收费区域 标准有升有降

《方案》显示,一类区域:朝阳东路—通川北路—肖公庙路—滨河路以内的区域。二类区域:朝阳东路—通川北路—肖公庙路—凤凰山前路以内的区域;塔石路—龙泉路—紫荆花路—金山北路—巴渠西路—金山顺街—铁北巷—朝阳西路—金山南路—金龙大道—朝阳西路—朝阳中路以内的区域;绥定大道华蜀北段—绥定大道华蜀南段—达川大道二段—通州大道—南滨路仙鹤段以内的区域(原为一价区)。三类区域: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停放不足15分钟免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日间起价5元/1小时,夜间5元/次,24小时不超过19元;二类区域日间起价4元/2小时,夜间3元/次,24小时不超过16元;三类区域日间起价3元/2小时,夜间2元/次,24小时不超过15元;超过1小时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室外停车场小型车起价4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5元,包月价200元;中型车起价5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9元;大型车起价6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0元;摩托车起价1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8元,包月价120元。室内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场)小型车起价5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6元,包月价300元;中型车起价6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0元;大型车起价7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21元;摩托车起价2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0元,包月价150元;超过1.5小时加1元,不足1.5小时按1.5小时计算。

同时,城市共同配送车前30分钟免费;持有新能源牌照的机动车前1小时免费;夜间时段停放车辆按区域按次收费。

据了解,此《方案》将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待主城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全面运行及在建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基本运行后,印发执行。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市民和网友可以在2019年4月22日17: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发至邮箱799801954@qq.com。联系电话:价格收费管理科 2523318;传真:2392412。

(见习记者 刘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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