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货车竟漏油 司机很“受伤”
由于货车价格昂贵,市民在购买时慎之又慎。可新买的货车出现诸多问题该怎么办呢?达城市民黄先生向达州新报《舒老师热线》栏目打来电话称,去年1月,他花40万元购买了一辆牵引车,没想到一个月后竟出现了漏油情况。
车主:新买货车一个月竟漏油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货车司机,从事长途货运已经20多年了。2017年8月,黄先生通过广告宣传看上了一辆一汽解放牌牵引车。于是,黄先生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花40万元购买了这辆车。谁知,一个月后,黄先生发现新买的货车出现了漏油问题。接着,黄先生将情况反映给售后并进行了维修,可维修后不但没有解决漏油问题,其他零部件也出现了问题。经过几次维修处理,汽车发动机漏油的问题始终没能查明原因,黄先生对汽车的质量问题产生了疑问。
发动机漏油的原因迟迟不能查明,黄先生购买的牵引车也无法正常上路跑车,这给他的经营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黄先生希望商家能够更换发动机或者退车。
商家:先检查再协商处理方案
针对黄先生的要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货车漏油很正常,属于小毛病,目前只能等到查明发动机漏油原因后才能进一步处理。如果需要换发动机就可以更换,但不属于更换范围的话则不能更换。
律师:4S店应负责维修
双方处理意见不能达成一致,黄先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黎强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还没有对货车“三包"的相关规定,只有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家用汽车作了“三包"规定,该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如参照此规定,黄先生的货车是不能够退货的。
同样,参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汽车发动机不属于易损耗部件,黄先生同样不能要求更换发动机。
但是,4S店作为汽车的销售商,在保修期内有负责免费维修的义务,同时,如维修时间过长的,还需弥补因此给黄先生造成的相关损失。
(本报记者 蒲骄)
新闻推荐
急救演示本报讯近日,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万源新店小学,开展“应急救护进校园”活动。课堂上,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讲故事...
达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达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