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城遗嘱公证仍是“稀罕事” 公证数量虽连续递增,但去年仅80多件

达州晚报 2019-01-24 10:58 大字

近年来,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遗嘱意识也有所增强,但遗嘱公证数量仍然极少。近日,记者在达城走访调查发现,生前立遗嘱的做法已经被一些人接受,可与此同时,反对立遗嘱的人们仍列出了种种理由。

独生子女家庭很少立遗嘱

退休多年的张阿姨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在她看来立遗嘱完全没必要,“我和老头子打拼一辈子都是为了她,财产不留给她留给谁?”记者走访发现,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只有家里孩子较多、家庭环境比较复杂的人才需要去立遗嘱,而自己家庭关系和谐,又只有一个孩子,立遗嘱显得有些多此一举。

“生前立遗嘱,我们家族从来没有这样做过,这犯了祖上的大忌,哪要得哦。”面对同样的问题,谢大爷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他不支持立遗嘱的原因,他认为立遗嘱是不吉利的做法,而这种想法也是部分老年人的共同观点。

不仅有不少老年人不支持立遗嘱,许多年轻人也对立遗嘱的做法提出了质疑。“如果老人现在立遗嘱,多少会引起一些麻烦。”陈女士称,虽然立遗嘱是老人自己的事,但如果家人对遗嘱有异议,很容易导致家庭纠纷。

立遗嘱防止家庭矛盾

64岁的周大爷膝下有5个子女,平日照顾他的一直是留在达城的二儿子和小儿子,其余几个子女结婚以后就分家去了外地,于是周大爷就想把自己的积蓄平分给一直在照顾他的两个儿子。但因为二儿子家里经济状况比小儿子要差一些,得知周大爷要平分财产后,二儿子自然有些不高兴,并经常与弟弟发生争吵。

看到两个儿子的矛盾,周大爷担心自己去世之后子女们会因为遗产分配而“反目成仇”,周大爷向朋友咨询之后,随即前往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对财产进行了平均分配。

“立遗嘱好呀,我们走了以后儿女分财产分得清净,免得你争我闹。”记者在达城街头随机采访时,62岁的李大爷也非常赞同立遗嘱,并表示自己也会提前立下遗嘱,合理分配个人财产。“不少亲人都是因为遗产纠纷走上了法院,要是生前立下了遗嘱就不会有那些不必要的麻烦了。”

由于曾目睹朋友家里发生过遗产继承纠纷,36岁的陈女士对立遗嘱这件事也非常支持。陈女士说,去年她的一位朋友因车祸去世后,到现在一家人还因为遗产继承问题闹得鸡犬不宁。“由于他的工作经常需要出差,生前许多人都劝他立份遗嘱,免得发生意外后家人因为遗产闹得不愉快。但他的思想比较保守,对此一直很抗拒。”

遗嘱公证数量逐年少量增加

记者随后走访了达州市佳诚公证处,据公证处数据显示,2015年达城共办理遗嘱公证32件,2016年37件,2017年66件,2018年则上升到80多件。虽然数量持续上升,但总量依然较少。

“遗嘱公证办理数量每年都在上升,也反映了市民法治观念的提升,知道办遗嘱公证可以减少纠纷。”达州佳诚公证处主任宗颂扬介绍,去年所有的遗嘱公证中,老年人的遗嘱公证数量过半,主要包括对房产、存款、股票、债券等财产的分配。

“除了老人,也有30岁的人来做遗嘱公证。”宗颂扬说,近年来,申办遗嘱公证的人不再局限于老人,咨询和办理遗嘱公证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多,他们一般从事高危职业,家里的孩子也小,这样对家人来说是一个保障。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昌蔚提醒,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立遗嘱可以更好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因为专业人员更清楚立遗嘱要注意的细节,万一遇上纠纷不容易被推翻。”

立遗嘱不规范易被推翻

随着市民立遗嘱观念的逐渐上升,因遗嘱产生的继承纠纷案件也逐年递增。为什么立了遗嘱还会产生纠纷?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按相关法定形式进行。

记者从达川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年3月,该院受理了一件继承纠纷案,被告提供了一份自书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自书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由于该证据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法院最终不予认定。

2018年8月,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中,也因为老人生前的代书遗嘱没有两名以上见证人现场见证签字,法院判决该遗嘱无效,被告败诉。此外,通川区人民法院2016年到2018年间受理的遗嘱纠纷案件高达15件。

何昌蔚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订立,不仅要保证内容真实,也要保证程序不违法。“程序合法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根本,程序合法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立遗嘱人真实意思不被恶意改动。”

□本报记者 姚丹 实习生 陈芋汁

新闻推荐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月23日达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大兵为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陈军为达州市教育局局长;淳伟波为达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李晓波为达州市民政局局...

达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达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