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讹诈者是匡扶正义所需

鲁中晨刊 2018-09-20 23:43 大字

□董婧

9月2日,浙江金华一名80后小伙腾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事发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腾先生未撞到老人。终获清白的腾先生近日对记者称,已经准备好起诉材料,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滕先生说,讹人的成本太低,扶人的成本太高了,他起诉并非为了赔偿,希望为自己讨个公道。(9月12日《北京青年报》)

本来是做好事,结果反被对方倒打一耙,还被路人指责一番,令自己蒙上不白之冤。从事发经过及对方一家的态度来看,非常恶劣,即便在警方调查出真相后,对方非但不道歉,反而声称“那你起诉好了”,换谁摊上这样的事儿都没法不感到委屈、纠结,甚至愤怒。所以,对于腾先生的起诉意向,网友呈现出一边倒的支持,这种鲜明的民意表明了人们对反咬一口的讹诈者深深的不满和憎恶,也表明人们希望讹诈者承担更多法律责任、付出更大法律代价的态度。

“扶人被讹”的现象,近年来各地都有发生,在真相水落石出后,往往不了了之,讹人的没事一样,被讹者却心力憔悴,以致很多人都说以后不敢再扶人了,社会负面影响非常大。当年,发生在南京鼓楼区的“彭宇案”,便让全社会经历了一次“扶与不扶”的大讨论,而此后频现于各地的“见危不救”事例,也屡屡击穿人们的道德底线。之所以会出现此类怪象,不少网友指出,有关方面在处置过程中,出于息事宁人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致使讹人者没受到应有追究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如今,支持被讹者起诉讹人者,显然不只是索取道歉、赔偿那么简单,而更是向失德、违法歪风邪气宣战,是对社会公序良俗旗帜鲜明捍卫的必要行动。

对于讹诈者,也不是没有依法惩治的前例。2013年,重庆市达州区三个小孩扶起一74岁老人,做好事反而被讹。当地警方调查后认定老太讹诈,对其作出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因年龄大不执行),老太儿子龚某行拘10天,并处罚款500元。这个号称“老太摔倒讹人被罚第一案”的事件,在全社会引起了极大反响,对弘扬正气起到了一定作用,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腾先生提出精神损害赔偿1元钱。1元钱不多,甚至可以说微乎其微,可是,它代表了正义,代表了善举得到彰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让讹诈者承担必要责任,能够对讹诈者进行惩戒和教育,也有助于扶人者恢复名誉、挽回损失。索赔1元钱的应有之举可让法治产生足够的震慑力和约束力,传递惩恶扬善的正能量价值认同感。

今后,希望每一个像腾先生这样的扶人者都能拿起法律武器向讹诈者反击,追究讹诈者的法律责任,让道德讹诈者偷鸡蚀米、寸步难行,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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