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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 准驾车型不符 撞人逃逸 交通整治风暴 四天拘留7名违法驾驶人

达州晚报 2013-10-21 15:03 大字

围绕着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较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达州市交警开展了“压事故、保平安百日攻坚”强力整治行动。15日至18日,市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四天就扣留各种违法车辆及摩托车数台,其中对7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

15日10时,杨某无证驾驶川SE3789小轿车行至梓桐乡两河口村路段与川S09958小型客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7日8时45分,谭某无证驾驶川R455AL两轮摩托车在红旗大桥北头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

17日9时20分,赵某无证驾驶川SS0023两轮摩托车,经过国道G210线1538KM+2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

17日16时30分,袁某无证驾驶川SS7913两轮摩托车在复兴镇被执勤民警查获,当即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18日10点30分,李某无证驾驶川SW5310两轮摩托车在复兴镇被民警查获,也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

18日9时30分许,张某驾驶川S90053轻型普通货车,行至达城老车坝时,与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执勤交警检查,发现张某持E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与准驾车型不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19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

10月17日16时40分许,余某驾驶川SL903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达县石梯镇愉活村路段撞伤行人后逃逸,后被民警挡获。被依法处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日。

交警部门表示,严查交通违法整治以来,仍有部分市民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依旧“我行我素”,希望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

(曾猛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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