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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乱穿马路罚5元”追踪 市民网友热议到底该不该罚

达州晚报 2013-04-26 15:31 大字

本报讯 25日,本报刊登了《5月2日起 行人乱穿马路罚5元》一文后,引起市民和网友大讨论。记者注意到,在该不该对乱穿马路的行为进行处罚的问题上,市民和网友的意见基本一致:行人乱穿马路,应该进行处罚。

市民:

违规过马路应处罚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达城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及车主。谈到行人乱穿马路,出租车司机肖先生叫苦不迭。肖先生称,在达城人流量比较密集的地方,他开车时精神会高度紧张,车速也会放慢,因为横穿马路的行人实在太多了,尤其是在拐弯的地方,说不定啥时就冒出行人,危险性太大。“车辆违规要受处罚,行人乱穿马路也应受罚。”市民胡先生认为,交警部门应该逗硬执行处罚规定,以此让行人意识到乱穿马路的严重危害性。

和胡先生的观点类似,昨日也有近百位网友表达了对行人乱穿马路的看法。网友“铁拳”表示,“强烈支持!希望交警部门要逗硬!”网友“无意江湖”表示,“支持交警部门的处罚规定,但是5元钱的罚款是不是太便宜了?”网友“我区黑”表示,“几年前达城街道上,就看到横穿马路罚款的情形,也让大部分市民养成了不乱穿的习惯。最近几年,不知为何,行人又开始乱穿,希望交警部门这次要持久逗硬!”

观点:

1小时警示教育是否合理

网友“wjy2678100”认为,交警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达州城区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通告》是件好事,但在规定中,“行人有下列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的,处5元罚款,或参加1小时文明交通警示教育。”这个“参加1小时文明交通警示教育”是否合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是没有“参加1小时文明交通警示教育”这种处罚的。那么,1小时的警示教育是不是一种变相体罚?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杨真说,行人乱穿马路的处罚分为警告和罚款两种,违章者不愿接受罚款的,执勤人员可以选择让其参加1小时文明交通警示教育,其实警示教育只是一种手段,希望通过文明交通劝导促成市民养成文明交通的习惯,最重要的还要靠市民自觉。杨真表示,从5月2日开始,新领驾照的驾驶人,还要进行半小时的宣誓学习,交警部门还将把这批新驾驶人安排到达城各交通路口开展半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增加他们礼让行人的交通意识。同时,还将组织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社区等相关单位,派遣相关工作人员上街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交警:

增添摄像设备加大执法力度

据杨真介绍,交警部门近期还将在达城闯红灯比较突出的交通干道安装摄像机和显示屏,作为一种处罚证据的保留,行人乱穿马路一旦被摄像机记录后,显示屏同步也会显示,避免了一些违章者耍赖。此次的新设备安装范围包括西外、北外和达县南外,具体的安装地点还在作进一步研讨,希望通过现场摄像和天网抓拍等多种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并将记录的视频资料,定期送往媒体公开曝光。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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