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说好2万多元的装修费,可收了业主3000元定金后,装修公司却单方面加价,并称如果不装只退1000元定金。昨日,市民万女士求助本报,希望寻找相似遭遇者共同维权。

达州晚报 2013-03-15 15:39 大字

业主:装修公司突然加价

据万女士介绍,去年她在达城通锦国际新城买了一套86平米的房子,一直没有装修。今年1月12日,她突然接到佛山市帝豪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帝豪达州分公司)的电话,称他们公司在高望都宾馆搞活动,能为业主节约不少装修费。听到这个消息后,万女士当天下午就来到了高望都宾馆。

“当时他们做了个预算,说只需要交21783.8元,我只提供地板砖等主材,他们就可以将房子装好。”万女士告诉记者,想到装修费较便宜,她便交了3000元定金,该公司承诺春节后就上门装修,并送了一台电视机。

“过完年,我见装修公司迟迟没来,便去找他们,结果他们说以前算的21783.8元只够三分之一的装修费。”万女士说,对于装修公司突然变脸加钱,她无法接受,于是要求退还3000元定金,不料,对方却只同意退她1000元。

公司:双方对预算理解不同

记者在万女士提供的发票上看到,发票抬头写有“广东帝豪装饰收款凭据”,并标明在2013年1月12日收到万女士设计定金3000元,同时在发票上还盖有帝豪达州分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帝豪达州分公司的员工陈女士,她表示对万女士的情况很清楚。“当时,我们是给万女士做了一个预算,但只是粗略的预算,之所以现在有分歧,主要是双方对预算的理解不同。”陈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公司愿与万女士进一步协商,但如果万女士拒绝他们公司装修,他们只能退万女士1000元钱(电视机仍然送给万女士)。

律师:可协商也可走法律途径

“如果双方事先协议好装修费为21783.8元,那么现在装修公司要求加价,属违约行为。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装修公司应该退还万女士3000元定金。如果装修公司拒绝退还定金,万女士可以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商解决,也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对于万女士的情况,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的何健律师如是解释。

“希望找到与我遭遇相似的市民一起维权。”万女士说。本报维权热线:2382258。

(本报记者 迟剑)

交了定金装修公司就变脸?

市民欲寻相似遭遇者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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