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温情点亮未成年人“心灯”
进校园讲法律知识
开江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宝莲·灯”团队是一支特殊的爱心团队,她们践行“关爱少年儿童、引导洁身自好、点亮成长明灯”的团队理念,呵护引航迷途少年,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把法治阳光洒向青少年心田。
呵护引航迷途少年
开江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设立于2012年。2017年3月,未检团队正式被命名为“宝莲·灯”,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成为该团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该团队取名“宝莲·灯”,极富深意,“宝”有宝贝、保护之意,寓意要关爱、呵护少年儿童。“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寓意少年儿童洁身自好、自尊自爱;“灯”,即指路明灯,寓意要将孩子们的心灯点亮,为少年儿童指引成长方向;“宝莲”也有开江地域特色。
“宝莲·灯”团队共有成员5名,三年来,该团队对未成年被害人坚持双向保护、平等保护的原则,积极提供心理援助20余次,对7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自“宝莲·灯”团队成立以来,开江县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总体下降趋势。
“只要我们多尽一份真心,多投入一些真情,就有可能挽救误入歧途的孩子!”“宝莲·灯”团队未检科科长刘瑾告诉记者。
一直以来,“宝莲·灯”团队的检察官们对涉罪未成年人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感化涉罪未成年人,近三年来已成功挽救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这些孩子重新回归社会后,无一人再次犯罪,有五人考上了大学。
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打击犯罪、伸张正义,是检察官的神圣使命。“宝莲·灯”团队检察官们对涉案未成年人充满关爱,悉心呵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铁腕出击、绝不手软。
几年前,发生过一起时间跨度长、证据收集难度大、网络舆情高度关注的女童性侵案,该案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宝莲·灯”团队检察官们组成专案组,多次与公安机关会商案情,与侦查员一道远赴广东、成都等地收集、完善证据,成功击垮了被告人的心理防线,最终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宝莲·灯”团队全面落实“双向保护”制度,扎实开展释法说理,全程实施关爱救助,帮助被害少年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团队检察官们十分注重对被害女童的关爱、救助。从唇枪舌剑的公诉“女汉子”转变成了循循善诱的“知心姐姐”,她们经常开展心理疏导,并争取县公安、妇联、民政、卫计、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和乡镇的支持,帮助被害女童点亮“心灯”、走出“阴霾”,健康快乐地茁壮成长。
法治阳光洒向青少年心田
“宝莲·灯”团队始终坚持以察护苗、用法护苗,努力让法治阳光洒向青少年心田。
开江县新街乡黄茅坪小学地处偏远山区,学校90%的学生为留守儿童,孩子们缺少有效的监护,自我保护意识更为淡薄。“宝莲·灯”团队的检察官们多次踏着泥泞的小路,给孩子们送学习用品、讲法律知识、做互动游戏,陪伴他们健康成长。
“宝莲·灯”团队的检察官们在传统法治宣讲的基础上,精心制作课件,创新法治微动漫,用生动有趣的宣教载体,引导孩子们如何认识自己、有效保护自己。
未检工作看似微小,实则意义重大。开江“宝莲·灯”未检团队以山一样的坚毅,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于法,以水一样的柔情,大爱无边书写未检情怀,将孩子们的心灯点亮,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文/图 本报记者 李天戈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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