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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隐姓埋名逃亡4年 福建法官千里调解 开江男投案自首

达州晚报 2016-11-17 00:00 大字

4年前,开江男子陈某东在福建省福清市驾驶大货车与摩托相撞致人死亡后,竟在案件审理期间逃往外地隐姓埋名。近日,在父亲的陪同下,陈某东来到福清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据了解,多年前,陈某东驾驶一辆大货车在福建省福清市不慎与俞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俞某不幸死亡,2012年案件被起诉到福清法院。审理中,陈某东曾称自己独自在福清打工,老家在农村,没有积蓄,想赔偿但却无能为力。然后,在惧怕刑事惩罚和赔偿压力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他竟逃往外地隐姓埋名生活。

今年9月,福清法院的法官陈文晖一行专门前往陈某东的老家——开江县回龙镇陈家沟村了解情况。爬过蜿蜒的泥土路,一行人终于来到陈某东家中,看见陈家是两层砖房,非常破旧。除了房廊外堆放的农具和悬挂的一穗穗玉米外,家中最值钱的家当就是一张桌子和一条板凳,墙上一张2009年的挂历是唯一的装饰品。

说明来意后,陈文晖耐心地向陈父说明了其儿子交通肇事后在审理期间脱逃、被害人俞某家庭困难坚持要求赔偿的情况,63岁的陈父表示能够理解对方家属,但自己家里的经济条件却无能为力。陈文晖表示,他们来这里就是希望双方能够赔偿清楚、取得对方谅解,争取获得从轻处罚。

回到福清后,陈文晖再次找到俞某的家属进行调解。最后,俞某的家属表示只要再赔偿2万元,就对陈某东表示谅解。11月初,陈父联系陈文晖称已筹集到赔偿款,并带着陈某东到福清市公安局投案自首。陈文晖立即叫来俞某的家属,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并交付了赔偿款。同时,福清法院还帮助俞某的家属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之后,福清法院对案件恢复了审理,依法判决陈某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陈钦祥 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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