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再作案 乞讨不成就持刀抢劫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曼琦) 大竹男子卢某“身患重病”,沿街乞讨,多次被拒后竟持刀抢劫。近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卢某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020年12月16日下午,卢某在竹城东大街沿街乞讨,跑了大半天都没有“收获”。他先走进一家鞋店,以身患重病为由,向店家讨要200元被拒绝。随后,他又进入一家服装店,以同样的理由再次伸手讨要200元,仍被拒绝。气急败坏的卢某顺手拿起柜台上的剪刀,威胁店家称,如果不给钱就要杀人。店家被迫交给卢某100元,随后卢某将剪刀放在柜台后离开。
店家报警后,大竹县公安局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并迅速将嫌疑人卢某抓获归案。经查,卢某(男,40岁,大竹县人)初中文化,曾因犯抢劫罪,2020年6月4日被大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病未收监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1月4日,大竹县公安局以卢某涉嫌抢劫罪向大竹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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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