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会帮会 名目繁多 合法非法 良莠不齐(四)

达州晚报 2020-11-02 09:55 大字

红帮规矩条款这样多,看似有礼(理)有法,惩恶扬善,“袍哥人家”一定是讲理(礼)讲法的正人君子,温良恭俭的社会贤达,讲道义的江湖豪杰。其实,稍加考察,联系红帮的组织体系,帮内人员的作为,就会察觉有些条款是具文,甚至言过其实,自相矛盾。

这不足为怪,我们要详察红帮组织的发展历程和生存背景。

红帮初创之时是民间秘密结社,主张“反清复明”。这反清复明在尔时就是“谋反”“谋大逆”,被官府抓住不仅本人被凌迟处死,还要灭族,所以红帮接纳成员绝不马虎,纪律也相当严酷,依据犯规情节轻重分别处极刑或重刑:凌迟或四十红棍;降刑:降级或挂铁牌;黜刑:除名,永远不准入帮。

这几类刑法不是吓人的,也不是说起来好听的,据史籍记载,清朝中期,红帮春保山码头一次就把十多个犯规人员杀死,尸体沉江。

清末及民国年间,红帮组织公开活动,入帮成员身份复杂,形成“清水袍哥”和“浑水袍哥”。相比而言:清水袍哥,成员较为纯正,浑水袍哥,成员良莠不齐。总的说来帮规是管下不管上,月亮坝里拣柿子——照软的捏,欺负贫弱。据《达县大树镇志》记载:当地有个叫熊中富的农民,平时看到地方上一些“鼻尖上有汗”的人“嗨了皮”,赶场赴宴,打躬抱拳,你哥子,我兄弟,互相凑合、恭维、抬举,似乎很是体面,也想去“嗨皮”,却无人引进介绍,又不懂入帮手续规矩。1945年农历五月二十这天,他得知“仁”字号袍哥组织在场内关帝庙办“单刀会”,可能要设朝式接纳新成员,熊中富没摸清底细,也去凑热闹。刚入座,就被查觉,定为“探子”“奸细”“冒充袍哥人家,冲闯白虎堂”,按清初红帮律例要处死,经众人求情,罚黄谷1000多市斤才免受体罚。这种处罚在清朝中期是轻罚,在民国末期也可以说是重罚,是整冤枉,欺穷。如果熊中富是发财人或“鼻尖上有汗的人”来参加该堂口的朝式活动,该堂口的大小头目也许会鼓掌欢迎,马上注册,定个中层职级。何以证明?我现举两例:民国三十五年(1946),今通川区凤北街道办事处所辖凤凰山有三个保,每保都有一个红帮堂口,分别是“仁凤社”“义缘社”“礼诚社”。仁凤社内有个叫张富安的地主,一贯不问政治,不涉地方是非活动,当地几个红帮成员觉得他有钱,死磨硬缠把他拉入红帮,交一石黄谷作会费,张富安一步登天当了个闲大爷;毗邻的义缘社觉得这个办法好,也去把住在城里的地主兼工商者朱××拉入袍哥组织,交了一石谷子作会费,也当了个一步登天的闲大爷。这样,既壮大了堂口声势,又充实了堂口的财富。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红帮在达州的活动情况。

现存各县清代及民国年间所修的方志,对红帮的记载极少。因清代有的堂口、码头的活动处于半公开状态,民国年间,红帮又与一些其他会党、教门混杂并存,部分地方上层人士涉足其中,故无专卷专目记述。

现存于史志中的确切记载实在寥寥。《达州市志》第三十一卷“社会风土”第二节“帮会”载:“清初,成都红帮‘仁’号某大爷到大竹县,以五伦八德为号召,效三国刘(备)、关(羽)、张(飞)桃园结义,讲习仁义之风,倡同生死共患难、济困扶危精神,邀集一批社会人士插旗立社,建立袍哥组织。”这段记述的时间可能有误,不是清初,而是清朝中后期,现存清道光版和民国版《大竹县志》都未见专目记载。总之,清末及民国年间,大竹县红帮风行。

无独有偶,由张子履总纂,朱仲藩、萧宾服主编,成书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的《磐石乡志》,却有段关于袍哥有头有尾的记述:

“哥老会者,即异姓联袍之称也,原起于明末清初,

又名汉流……不肖之徒借袍哥为名,滥结匪类流氓,纠众逞凶,寻仇报怨,以嫖赌茶酒为专务,正业荒废,邪行滋多,历为政府严禁。总理孙中山先生,藉汉流以排满,民初稍有地位然。以分子复杂,旋遭政府取缔,停止进行。”

“木乡初由鞠绍德号尊山者,于清咸丰时被蓝逆①虏去当号兵,加入义社,由汉中回场,联络梅正常、田彩五、王殿臣、曹海如等,成立‘义’字‘同兴公’。后于光绪初年,有外地人杜沛然‘跑旗盘子’到场,发启‘仁’社,联络杜昌林、萧仰斋等成立仁字‘永盛公’。同时,又有尹有本与外籍来人发启‘礼’社,介绍加入其社后即引进高尊三、张福亭、王崇联等成立‘礼’字‘复兴公’。民国初年,尹联三在亭子铺场加入‘智’社,回场发启联络高万先、杨世儒、桂会秋成立‘智胜社’。其后,李润堂办团(练)②,以哥老会最能收服人心,安定地方,遂加意提倡,联合四社共一公口,名为‘永兴社’,对外即以大团体主持,对内即各立信条和公约,纯依道德,注重伦理,并恪守法律,近(来)更受地方人士之欢迎,参加者异常踊跃,地方风化赖以维系。岂组织之不同也,实人事调整之功也。”

《磐石乡志》这段文字给人们留下三点启示:

一、红帮于清末及民国年间在达州境内盛行。

二、红帮初兴之时,要求入会者“身家清”“己事明”,即家族世系清白,出身纯正,个人行为端正。一些首领也是正人君子和地方上的头面人物。加上帮规约束,其成员能“纯依道德,注重伦理,并恪守法律,(以致)受地方人士欢迎”。其后,字号纷繁,堂口公口林立,一些城乡游民、散兵游勇混入其中,个别舵把子屁股也坐歪了,兼之本人有不良积习,堂内成员鱼龙混杂,胡作非为,为盗为匪,日嫖夜赌,奸淫估霸就不以为奇,所以清代有人曾把袍哥成员叫“咕噜”“啯噜子”(土匪),清政府曾明令禁止其活动,但禁而难止。

三、红帮有两重性,哪种势力掌握、操纵了它,它就为谁服务,给谁效力。清朝末期,四川同盟会发动袍哥组织开展“保路运动”,组建“保路同志军”,对推翻清政府起了一定作用。如1911年,大竹、新宁、达县、东乡等地一些革命志士策动红帮组织与大竹县封建会党“孝义会”组建保路武装,掀起了川东北武装起义,推翻了清廷地方政权,十多县宣布独立,脱离清廷统治。

“孝义会”首领李绍伊(1856-1912年),大竹县罗城乡傅家沟人,秀才出身,不满清廷腐败,习武。是时袍哥盛行,他痛恨袍哥个别头领“侵掠乡民”,于1894年在大寨坪另立山头,组织“孝义会”,惩强扶弱。至1906年已聚徒千余人。同年,李绍伊经人介绍加入同盟会,与革命党人同谋举义,在各县发展组织。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川东北各县已有成员数万人,其中很多成员也加入了同盟会。是年10月,李绍伊饬令各分支机构编组队伍,筹银购置武器,发布声讨清廷檄文,提出“驱逐鞑虏,推翻专制政府,建立共和”口号。各县红帮组织也积极响应武装夺权。1911年12月3日,李绍伊令次子李康侯率保路同志军进攻绥定城,达县孝义会首领唐雅南与大树坝场的同盟会员尹耀先会合围城:唐雅南率孝义会众驻西圣寺;亭子铺袍哥首领魏东山率众驻翠屏山真武宫;黄都场袍哥首领黄乐山、王仲诚率队驻北岩寺;大树坝李建成与磐石铺袍哥首领李润堂率众分驻南外白马寺和刘家祠,把绥定城围得水泄不通。清政府绥定知府杜本崇,达县知县广厚仗恃所掌握的府练营、县练营武器精良,紧闭城门,在城楼上架起“洋抬杆”大炮,派练勇昼夜巡逻,严禁百姓出入。城内百姓万分惊惶。围城民军采取虚实难测战略:白天“活捉广厚”“斩广、宋狗头”“杜本崇交印”……口号声此伏彼起;夜晚,时而火光冲天;时而北面炮声隆隆,杀声震耳。如此三昼夜,闹得城内军民胆战心惊。吓得年老的王拔贡、段新老爷死于床上。民众呼吁“敞开城门,早日缴械投降!”杜本崇见天下大势已去,只得派人与尹耀先等谈判,愿意交印,迎民军入城。

这就是达县民间流传“绥定闹李绍伊”的故事,既昭示了民心的向背,也说明旧社会民间帮会、会党、教门的力量。

注:①蓝逆:指前文所写的“蓝朝鼎武装起义”。

②办团:清咸丰朝起,达州各县大办地方民众武装——团练,又叫民练、团防,维持地方治安秩序,“保境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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