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喜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军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等200个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河北省石家庄人民检察院等50个单位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其中,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近年来,大竹检察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坚持“勇争一流”理念,面对多重改革,以变应变,重塑检察地位、职能、队伍,荣获“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五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今年,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扎实统筹推进基层检察院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打造“正义刑检”“人和民检”“政和行检”“民赢公益”四大检察品牌,检察工作不仅取得了新进步,还成功创建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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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大竹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