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岗职工到员额检察官

达州日报 2019-04-12 09:35 大字

刘兆芬给同事上课

刘兆芬曾是一名下岗职工,现任大竹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员额检察官。从检11年,有过困难,患过疾病,但她一直微笑面对,用自己的坚持谱写了忠诚卫士的责任担当。

33岁进入检察系统 从零开始学习

2008年,33岁的刘兆芬考入了大竹县检察院,在公诉部门一干就是整整8年。“我之前是在企业里上班,下岗后才考入检察院,一切都要从头开始、重新学习,当时压力很大。”为了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找到工作感觉,刘兆芬从零开始学习。从记讯问笔录、填法律文书,做审查报告、出庭预案开始,她认真从头学起,不会的就向同事请教,不懂的就恶补法律专业知识,做不完的就悄悄地加班……就这样,经过3个月的坚持,她对公诉业务进行了全方位熟悉和掌握,并在前辈的指导下独立尝试着办理公诉案件。

刘兆芬虚心好学,善于钻研,很快就开始承办大要案件。先后承办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承担了院里三分之二的大要案和难案任务,独立承办宣汉县审计局副局长罗某某受贿30万元,某置地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元这样的疑难案件等100余件,正是这些奠定了她在大竹检察院公诉队伍的地位。她因此被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被表彰为“达州市优秀公诉人”。

未检工作出色

努力战胜病魔

2016年初,大竹检察院党组将“未检”这副重担交给了她。正当她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因为常年劳累患上了“原发胆汁性肝硬化”,这种病目前并没有方法治愈,只能依靠每天服用大量药物维持病情,每月单药费就需要两千多元。面对突如其来的病魔,刘兆芬没有被打垮,很快她又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当时检查出来这个病时,整个人都懵了,好在是初期,并没有转化为肝硬化,但是需要终身生服药,现在控制得很好。”刘兆芬又将重心转向工作,在“未检”这个新岗位上,刘兆芬极力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工作机制。她先从制度着手,先后与司法、公安部门签订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实施细则》《收集未成年人年龄证据规则》,与县团委、妇联、精神文明办公室会签《建立合适成年人库》机制,制定《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标准》《未成年人被害人救助机制》等文件,使未检工作在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和帮扶未成年被害人方面做到了有章可循。同时,她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案提前介入,跟踪监督工作,开设了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罪后疏导课堂,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推进“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机制”建设,帮助涉嫌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抓好案件质量

创新工作机制

2017年,刘兆芬以员额制检察官的身份重回公诉科,担任公诉科长。“作为员额检察官,我既感到荣幸,又感到责任重大。我将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这是她在宪法宣誓仪式上的发言。

2017年,她在抓好案件质量、司改后队伍素质提升和稳定的同时,将工作创新也纳入工作重点。为确保不起诉决定权的公正透明,她制定《常见公诉案件相对不起诉实施办法》,规范刑事和解案件不起诉,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联合公安、法院会签《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推行“1+2+8”工作模式,提升办案效率;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探索“捕诉合一”工作机制,为大部制机构改革积累经验。同时,她还注重人才素能培养,两名检察官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得“优秀公诉人”“优秀审查报告”,其中一名检察官代表达州市检察机关参加省检察院公诉业务竞赛。

因工作成绩突出,刘兆芬入围正义网主办的“2016年度中国正义人物”100名候选人之一;2017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感动四川检察人物”,并荣立个人二等功;2018年,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被达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评为“达州好人”。

□陈军 本报记者 罗天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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