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法院设立执行指挥中心“110”专线 两老赖回家办生和奔丧被执行

达州晚报 2018-06-20 10:54 大字

本报讯 “喂,执行法官吗?我是申请人刘某,我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了,你们快来。”近日,自从大竹县法院执行局设立执行指挥中心“110”专线以来,实行24小时接听机制,并对外公开电话号码,当事人可以随时拨打此专线,以便执行干警及时掌握执行线索。这不,两名老赖回家办生和奔丧时就没跑得脱……

回家办生当天被执行

2014年12月31日,黄某因承建工程需要资金,向刘某借款9万元,并约定2015年2月19日偿还。但黄某逾期未偿还,刘某于2017年2月15日向大竹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黄某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由于黄某仍未如期偿还,刘某于今年5月4日向大竹法院申请执行此案。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拒绝到法院配合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近日,刘某通过“110”专线向承办法官提供线索,黄某6月9日将回家举办50岁生日宴席。执行法官得知该线索后,立即前往黄某家中,但发现并未在家。经打听得知,黄某可能正在菜市场买菜,执行法官便立即前往菜市场,途中碰见买菜归来的黄某。执行法官随即将黄某传唤至法院,并通知刘某到法院进行协商。黄某来到法院后,仍然以自己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偿还借款。

执行法官随即告知黄某,有钱办生日,而无钱履行义务,是典型抗拒和逃避执行行为,如再不履行偿还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最后在执行法官耐心的劝导以及法律的威慑下,黄某当场履行了2万元,并就剩余的借款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

回家奔丧隔天被执行

甘某与陈某系夫妻,2009年、2010年他俩向张某累计借款5.57万元,并约定于2011年12月还清。约定期限内,甘某、陈某偿还5700元,剩余借款到期并未偿还。张某于2012年向大竹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写明甘某、陈某于2012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但甘某、陈某到期仍未履行,张某遂于2015年向大竹法院申请执行此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甘某、陈某下落不明,且无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张某申请终结该案的该次执行程序。

今年6月4日,张某以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为由,申请恢复执行,经该院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恢复执行。近日,张某晚上通过“110”专线告知执行法官,因甘某父亲去世,其正回老家奔丧。执行法官出于人道主义等方面的考虑,决定待甘某的父亲安葬之后再前往其家中。

6月7日,执行法官一行前往甘某家中,将其传唤至大竹法院,并通知张某前往该院进行协商。最后,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甘某当场履行现金2万元,双方就剩余的借款达成和解协议。

(王迪 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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