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住院中莫名死亡起争端 调解员巧用方法化纠纷

达州日报 2015-12-07 22:45 大字

2015年1月6日上午11点多钟,某医院接到了一位姓贾的病人,该病人因“反复咳嗽、咳痰、腹痛10天”等原因被收治住院,入院诊断为:“肺部感染和慢性胃炎”。入院后,医院对其进行了常规检查,一切都是那么平常。然而,次日中午,正谈笑风生的贾某突然呼吸困难、面色晦暗,跌倒于地、口吐白沫。院方虽立即给予了积极抢救,但贾某还是于当日下午死亡。

事情发生后,贾某的亲朋陆续聚集到医院。2小时后,大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了事故的处理。但是,死者亲属和院方就相关的诉请差距很大,院方否认自己有任何过错,死者亲属提出了高额赔偿。晚上8点多钟,贾某的亲属在未得到院方满意的答复后,便一起堵塞了某地的交通,现场聚集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人民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对死者的亲属进行了劝慰,积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回到调解桌前,人民调解员将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和赔偿条款一一告知双方。

如果院方在本案中没有过错而要求其赔偿,只会使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恶性循环,不利于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院方在本次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调解员认真地查看了死者的病历档案,依据平时办案和生活中了解的部分知识,提出院方在死者的血红蛋白高出正常值几十倍后却没有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排除,没有对疾病进行完全的评估和预计,认为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调解员提出院方过错后,院方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但认为血红蛋白高于正常值,并不影响病情的发展,院方坚决要求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并且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对此,死者亲属亦坚决不同意,认为在调解介入之前,医院并没有诊断出死者的疾病,医院的漏诊和误诊是直接的原因。

死者亲属情绪又一次激动起来,要求将尸体从太平间移出,欲再次堵塞交通。调解员及时制止,对死者亲属讲明法律规定,如果将尸体移出搬到公共场所,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将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随后,调解员连夜与省、市医学会相关专家联系,将电话设置在免提状态,把死者所有的病历资料及检查报告单通过电话告知专家,他们均从不同层面指出院方的过错。

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院方承担80%的责任,赔偿给死者亲属40余万元。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院方当即向对方付清了全部赔偿款。

人民调解员提醒:医疗损害赔偿按照过错责任来划分责任。本案中,医院坚持要求做鉴定于法有据,但对当时案情处置并不利。做鉴定少则需要一个多月,多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如果不能在短期内化解此次纠纷,将容易造成事件升级。人民调解员通过电话陈述事实及病历让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医学专业人士认证,让双方认可。□施法闻

新闻推荐

大竹县 10辆电动公交车投入使用

本报讯近日,大竹县购置的10辆电动公交车投入使用。该批电动公交车将首先投放在该县4路公交线路上使用。同时,该县还安装了3台充电装置,可供6辆电动公交车同时充电,每次充电需要2小时,充满后可供电动公...

大竹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大竹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